Re: [新聞] 京華城哪來20%容積獎勵?蔡正元揭關鍵爭議點:明顯圖利政府已回收

看板Gossiping作者 (人生~)時間1年前 (2024/09/13 17:25), 1年前編輯推噓31(34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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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非法律背景,查閱資料後將個人見解羅列於下 或有未盡與謬誤之處,還請查缺補漏,謝謝 一. 《都市計劃法》第39條規定,基地面積與容積率等,內政部與直轄市政府得於本法施行細 則中作必要之規定。 第85條規定,本法施行細則,在直轄市由直轄市政府訂定,送內政部核轉行政院備案 https://imgur.com/fG1ILnV
https://imgur.com/dhOHsaj
內政部訂定《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 第34條之2,規定下列五項條件者,得於法定容積百分之二十限度內放寬其建築容積 1. 採綠建築規劃設計 2. 提高結構物耐震性能 3. 應用智慧建築技術 4. 納入綠色能源 5. 其他對於都市環境品質有高於法規規定之具體貢獻 https://imgur.com/E09831g
又《都市計劃法》第23條之1規定 細部計畫擬定後,除第14條所述特定區,由該管直轄市、縣(市)政府核定實施。 《都市計劃法》第23條之2規定 前項細部計畫核定之審議原則,由內政部定之。 也就是,上方五項放寬20% 條件,應為原則事項,各縣市皆可適用 https://imgur.com/Q3zko2V
二. 台北市原來有《都市計劃法台北市施行細則》, 後來改為《臺北市都市計畫施行自治條例》 且早已報行政院備案 《台北市都市計劃施行自治條例》第25條規定 得"擬定細部計畫"規定地區內土地及建築物之使用,基地面積或"容積率" 這個條文並沒有規定通案的容積獎勵, 而是讓北市府到細部計畫中再規定容積率(包括容積獎勵) https://imgur.com/g8v3ewe
三. 台北市政府公告的京華城區域細部計畫書第16頁, 因如下三事項,總計給予細部計畫之20%獎勵 1. 韌性城市貢獻獎勵4% (綠建築標章,同內政部第4項) 2. 智慧城市貢獻獎勵8% (智慧建築標章,同內政部第3項) 3. 宜居城市貢獻獎勵8% (耐震標章,同內政部第2項) https://imgur.com/xoE4S8D
四. 依都市計畫法第八十三條之一第二項規定,訂定《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實施辦法》 第5條定義, 基準容積:指以都市計畫及其相關法規規定之容積率上限乘土地面積所得之積數。 也就是北市商三容積560%,其含義為基準容積,可再加成上去 第8條規定, 接受基地之可移入容積,以不超過該接受基地基準容積之百分之三十為原則。 於是威京集團以高於市價,購入30%容積移轉至京華城基地 https://imgur.com/w7qxwkg
https://imgur.com/T4gYvNt
五. 回到京華城案, 京華城案是用《都市計劃法》第24條, 由土地權利關係人自行擬定或變更細部計畫,提出申請 然後台北市政府跟據《台北市都市計劃施行自治條例》第25條, 在擬定細部計畫時,決定為該地區規定特殊的容積獎勵規定。 並核准共計50%容積移轉與獎勵,使京華城由560%增為840% https://imgur.com/WQghHeb
六. 最後總結,目前最大的爭議是, 台北市自治條例,沒有對五種容積獎勵事由做通案規定 所以看起來好像無法源依據核准20%獎勵 但由上所述,根據《都市計劃法》第39條、85條的授權, 台北市有權規定容積獎勵 並跟據《台北市都市計劃施行自治條例》第25條的規定, 台北市有權在細部計畫中作規定 最後根據內政部《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 參考同樣五項條件為原則,提供容積獎勵 七. 補充說明,針對京華城20%額外容積是否適法 監察院僅有糾舉之權責,地方法院甚至無從管轄 按行政訴訟法第12條第1項 民事或刑事訴訟之裁判,以行政處分是否無效或違法為據者,應依行政爭訟程序確定之。 所以北檢應先向行政訴訟庭確認行政處分違法 台北地院呂政燁法官也不應在裁定書寫「明知容積獎勵違法」 因為地院根本沒權判案 地方與高等行政法院才能判決定讞 http://i.imgur.com/Pp51oQa.jpg
最後以實例來說,新竹兒童醫院, 最後也是由高等行政法院判決 容積由250%升為450趴,於法並無違誤 http://i.imgur.com/w9WAqCL.jpg
以上,資料來源參考各項法律條文與如下連結 https://www.i-meihua.com/Article/Detail/13660 https://reurl.cc/7dV2Ky https://reurl.cc/93nX9j ps. 沒有P幣是因為先打在記事本上,以免當掉資料佚失 ※ 引述《zxc17893 (手寫信才能被淚水打濕)》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三立 : 2.記者署名: : 政治中心/林昀萱報導 : 2024-09-12 05:24 : 3.完整新聞標題: : 京華城哪來20%容積獎勵?蔡正元揭關鍵爭議點:明顯圖利政府 : 4.完整新聞內文: : https://i.imgur.com/JPDvwKS.jpeg
: ▲涉圖利京華城案,讓柯文哲收押禁見。(資料照) :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弊案,遭法院收押禁見,引起熱議。前立委蔡正元在臉書解析11 : 2%獎勵容積的原由,直指是「明白圖利政府的投資案」。 : 蔡正元11日在臉書列出8點京華城案爭議,第一個是原先討論的840%容積率,根本不在檢方 : 指控範圍。他指出,從672%再增加至840%,屬於京華城要多花錢購買「移轉容積率」168%部 : 份,是不涉及圖利的合法容積率,所以840%違法的說法是「有心人故意放話」的錯誤說法。 : 第二,台北地檢認定112%的獎勵容積率不符合「都市更新條例」,屬於違法的獎勵容積。蔡 : 正元認為:「京華城又不是申請都市更新跟《都市更新條例》無關,怎可扯上符不符合的問 : 題?這不是刻意羅織罪狀嗎?」第三,京華城申請獎勵容積是根據《都市計劃法》第39條授 : 權,台北市及各縣市自訂施行細則規範容積率,於是台北市及每個縣市都有權自訂各種容積 : 率包括法定容積、獎勵容積和移轉容積,這種申請案各縣市很常見,並非京華城獨有特例。 : https://i.imgur.com/66hMroW.jpeg
: ▲台北市長柯文哲(右)、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左)出席京華廣場動土典禮。 (圖/記 : 者邱榮吉攝影) : 蔡正元指出,台北市自訂的《都市計劃施行自治條例》其中第25條規定台北市政府「得擬訂 : 細部計劃規定容積率」,京華城就是根據《都市計劃法》第24條規定「地主得自擬細部計劃 : 申請容積」。台北市政府就是根據京華城自擬細部計劃公告20%容積獎勵,包括4%要求京華 : 城設計頂級綠建築、8%要求設計頂級智慧建築、8%要求負責建造鄰近街廓通道,包括興建公 : 園和人行陸橋。「這三項要求都要京華城多花大錢,並非無代價的獎勵。」 : 此外,京華城的細部計畫依法定程序公告展覽,且經都審會審查通過,所以蔣萬安市政府說 : 明京華城案合乎法定程序完成申請。蔡正元表示:「京華城本質上就是投資案,這個巨額投 : 資案不只居民獲利,台北市政府及中央政府更因此而增加很多稅收,這種沒有人受損而明白 : 圖利政府的投資案,還要扣柯文哲圖利罪責,這不就是政治追殺嗎?」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 https://tinyurl.com/26zufwm2 : 6.備註: : o’_’o -- 我視錢財如浮雲~~~ 錢財視我如糞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24.17.18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26219518.A.342.html

09/13 17:26, 1年前 , 1F
4/8/8除了那些認證還有其他回饋項目
09/13 17:26, 1F

09/13 17:27, 1年前 , 2F
像是要建置滯洪設施幫周圍carry時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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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17:27, 1年前 , 3F
字太多,低能鳥看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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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17:29, 1年前 , 4F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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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17:29, 1年前 , 5F
某些人就跟一般人算的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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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17:29, 1年前 , 6F
請加註摘要
09/13 17:29, 6F

09/13 17:30, 1年前 , 7F
這些都不重要,党要的結果比較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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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17:30, 1年前 , 8F
商人提計畫書 市府閉著眼睛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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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17:31, 1年前 , 9F
党說不能超過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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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說一切合情合理 這不是官商勾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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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17:31, 1年前 , 11F
你講的這些,監委,法官都看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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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17:32, 1年前 , 12F
09/13 17:32, 12F

09/13 17:32, 1年前 , 13F
法官看過就不會說560以上就違法這種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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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論,法官:明確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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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17:32, 1年前 , 15F
09/13 17:32, 15F

09/13 17:32, 1年前 , 16F
蠢到無藥可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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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17:33, 1年前 , 17F
程度有夠差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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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17:33, 1年前 , 18F
本來就商人提計劃呀,不然要市府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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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17:33, 1年前 , 19F
不合理也說說哪裡不合理呀,條例都拿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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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人提那就是市府可以打槍阿 你還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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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17:34, 1年前 , 21F
你行,你去,代表辯護人去法院教訓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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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17:34, 1年前 , 22F
都有會議錄影了,還能栽贓說閉著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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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17:34, 1年前 , 23F
審也是不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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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17:34, 1年前 , 24F
本來容積就不是免費送的,根本沒圖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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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17:35, 1年前 , 25F
都審幾年了還在扯閉眼睛
09/13 17:35, 25F

09/13 17:35, 1年前 , 26F
8+8+4就是協商討論出來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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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17:36, 1年前 , 27F
刑事法官喊著行政法院違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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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17:36, 1年前 , 28F
按小草鍵盤嘴砲,一個比一個會吹,連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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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17:36, 1年前 , 29F
這種穩贏的都能慘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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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17:37, 1年前 , 30F
重點那些條件沒完成在市府有87.7億保證
09/13 17:37, 30F

09/13 17:37, 1年前 , 31F
金就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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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17:37, 1年前 , 32F
有免費送才叫做圖利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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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17:38, 1年前 , 33F
人家交換條件都寫的很清楚還備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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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17:38, 1年前 , 34F
政院當下不打回重審現在才來揭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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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17:39, 1年前 , 35F
是不是要提調前任行政院長出庭質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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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17:39, 1年前 , 36F
鳥閉著眼接收黨的資訊 定調為圖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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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17:39, 1年前 , 37F
當初備案通過沒提出異議的原因是什麼
09/13 17:39, 37F

09/13 17:39, 1年前 , 38F
傻鳥把法官當神在拜,殊不知法官收錢的
09/13 17:39, 38F

09/13 17:40, 1年前 , 39F
可多囉~
09/13 17:40, 39F
還有 56 則推文
09/13 18:31, 1年前 , 96F
能用。所以唯一能授權的是台北市地方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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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18:31, 1年前 , 97F
條例,但也沒有明確授權。只有說可以審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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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18:32, 1年前 , 98F
積率。行政部門在要給人利益,需要明文寫
09/13 18:32, 98F

09/13 18:32, 1年前 , 99F
出來才是依法行政。不是這樣沒寫的就都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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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18:32, 1年前 , 100F
以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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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18:34, 1年前 , 101F
裡面說能擬定容積率 沒有說可以擬出來超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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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18:34, 1年前 , 102F
其他規定訂的上限。要突破其他規定,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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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18:34, 1年前 , 103F
需要明文授權
09/13 18:34, 103F
我覺得要由行政法院審理,才知道是否適法 就像新竹兒童醫院 也是高等行政法院判增加容積無罪 ※ 編輯: ffgordon (180.217.231.235 臺灣), 09/13/2024 18:41:21

09/13 18:56, 1年前 , 104F
本來就要行政法院判才知道有沒有違法
09/13 18:56, 104F

09/13 19:03, 1年前 , 105F
問題就是都市計畫用都市更新容積獎勵
09/13 19:03, 105F

09/13 19:03, 1年前 , 106F
合不合法
09/13 19:03, 106F

09/13 19:04, 1年前 , 107F
但監察院都說不行了
09/13 19:04, 107F

09/13 19:07, 1年前 , 108F
然後民眾黨說要廢監察院
09/13 19:07, 108F
全國其他縣市都能依內政部五項原則送容積 唯獨台北市沒有訂細則就不適用, 我是覺得不合常理 ※ 編輯: ffgordon (180.217.231.235 臺灣), 09/13/2024 19:22:02

09/13 19:22, 1年前 , 109F
可以的話為什麼好冰冰跟柯第一任要檔呢
09/13 19:22, 109F

09/13 19:22, 1年前 , 110F
?喔,第一任都沒的撈對吧
09/13 19:22, 110F
※ 編輯: ffgordon (180.217.231.235 臺灣), 09/13/2024 19:28:55

09/13 20:10, 1年前 , 111F
認真文
09/13 20:10, 111F
※ 編輯: ffgordon (180.217.231.235 臺灣), 09/13/2024 20:18:55

09/13 21:27, 1年前 , 112F
細則還要審過才能用喔
09/13 21:27, 112F

09/13 21:32, 1年前 , 113F
不去定細則還亂用都更法誰問題大?
09/13 21:32, 113F

09/13 22:31, 1年前 , 114F
認真推
09/13 22:31, 114F

09/14 04:18, 1年前 , 115F
北市都計自治條例前身就是都計法台北施
09/14 04:18, 115F

09/14 04:18, 1年前 , 116F
行細則,你也好好看人家文章內容吧
09/14 04:18, 116F

09/14 04:19, 1年前 , 117F
當然也已經給內政部核過轉行政院備案了
09/14 04:19, 117F

09/14 04:19, 1年前 , 118F
,這不是廢話嗎?沒核過誰會拿出來用?
09/14 04:19, 118F

09/14 04:49, 1年前 , 119F
行政部門做沒有明確法源授權的事情可多了..
09/14 04:49, 119F

09/14 04:49, 1年前 , 120F
大部分是法源很"模糊" 有極大解釋空間
09/14 04:49, 120F

09/14 05:00, 1年前 , 121F
至於某樓對擬定的解釋,實在很難想像系
09/14 05:00, 121F

09/14 05:00, 1年前 , 122F
爭自治條例會這樣閹割自己基於都計法授
09/14 05:00, 122F

09/14 05:00, 1年前 , 123F
權本應該有的地方自治權力
09/14 05:00, 123F

09/14 05:04, 1年前 , 124F
顯然自治條例第25條的擬定應不限於法定
09/14 05:04, 124F

09/14 05:04, 1年前 , 125F
容積範圍內,不然台北市送都計審議的案
09/14 05:04, 125F

09/14 05:04, 1年前 , 126F
子一律最高只能560%,且無任何法源可提
09/14 05:04, 126F

09/14 05:04, 1年前 , 127F
高上限?不是很可笑嗎?
09/14 05:04, 127F

09/14 05:06, 1年前 , 128F
樓上說的沒錯,這同時也是部分公務員不
09/14 05:06, 128F

09/14 05:06, 1年前 , 129F
敢勇於任事的原因
09/14 05:06, 129F

09/17 00:56, 1年前 , 130F
紅明顯。這案不是北市自擬細計
09/17 00:56, 130F

09/17 00:57, 1年前 , 131F
補推。這是民間自提個案變更
09/17 00:57, 131F
文章代碼(AID): #1cv0J-D2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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