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柯4300萬辦公室租給「先發興業」 民眾黨:買賣不破租賃原則
其實我想問一個問題:如果使用目的是"個人辦公室",那為什麼一定要用買的?
4300萬的選舉補助款,去找間一年300萬租金的辦公室(夠豪華了吧),可以租14年耶。
阿北就算沒出最近這些事情,繼續在政壇也很難活躍超過14年吧!! 都幾歲了!!
會選擇買而非租的原因,從柯媽、佩琪的一系列過往操作其實可以看出端倪,
"這家人對土地跟房產投資有狂熱的執著",
柯媽買農地、手上有現金後的佩琪開始到處看房,
這家人只要有錢就是投資房地產,現在靠選舉賺了幾千萬,
轉投資房地產也是是一脈相承的操作而已。
但沒關係啦,這錢本來就是給阿北花的,拿去投資房地產又怎樣?
反正阿北會給我們房子。
※ 引述《kcbill (明日やろうは馬鹿野郎だ)》之銘言:
: 4.完整新聞內文:
: https://i.imgur.com/Ly19Jkj.jpeg

: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被爆今年5月以4300萬元現金,購入林森南路10號3樓價值4300萬商辦。
: (記者王藝菘攝,本報後製)
: 〔記者林哲遠/台北報導〕民眾黨主席柯文哲今(26)日遭爆於5月10日購入中正區林森
: 南路10號3樓價值4300萬商辦,柯稱是以選舉補助款購買用於「個人辦公室」使用,卻被
: 翻出該地址目前仍被先發興業公司登記使用。對此,民眾黨回應,該地點在買賣時原本即
: 有租客承租,基於買賣不破租賃原則,就讓原有的租客留到租賃期滿,後續再進行個人辦
: 公室使用。
: 柯文哲今早受訪時說,他的選舉補助款參照其他黨的慣例,三分之一歸中央黨部,三分之
: 二歸個人,並用這筆錢設為他個人的辦公室,是長期要使用的。
: 租給羅福助前助理?民眾黨:不清楚租客背景
: 不過,柯購買作為個人辦公室使用的房子地址為,中正區林森南路10號3樓,該地址目前
: 為先發興業股份有限公司作為登記做使用。政治評論員溫朗東更近一步指出,先發興業負
: 責人「桂焌傑」,與前國民黨立委羅福助過去的國會助理「桂焌傑」同名同姓。
: 據報導指出,桂焌傑過去曾為了羅福助,成立討債公司專門對外暴力脅迫討債,於2022年
: 5月22日遭警方逮捕。
: 對此,民眾黨回應,該處在買賣時原本即有租客承租,基於買賣不破租賃原則,就讓原有
: 的租客留到租賃期滿,後續再進行個人辦公室使用。至於租客背景,事前無從得知,也不
: 便評論。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4780585
: 6.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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