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為啥打殘一個人才判八年

看板Gossiping作者 (giu)時間1年前 (2024/07/02 18:33), 1年前編輯推噓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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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傷害罪跟重傷罪的差別 教授上刑法分則時會告訴你在於 1. 造成的傷害是否長期難治而損及五官四肢 2. 是否有使用凶器對要害行凶 很明顯,本案兩者皆備。不可能不是重傷害罪 但偏偏 法官認事用法只是採用傷害罪的加重 變成8年算重判 一句話,死人不用也沒得救 活人還有得救,活人才會感謝你 法官一個月才十幾萬 其他剩餘沒有列出來的罪行 你們各位國民法官自己去判 ※ 引述《ubang (長得醜卻想得美)》之銘言: : 如題啦 : 剛剛的新聞 : 兇手說開槍打錯人 : 打到眼睛都掉出來 : 被害人最後還輕生了 : 兇手才判八年 : 這樣算隨機殺人了吧 : 所以辣椒槍去哪買 : 阿肥想要買來防身 : 有沒有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2.191.22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19916432.A.FE6.html

07/02 18:35, 1年前 , 1F
看來看去還是酒駕撞死人划算
07/02 18:35, 1F
我是覺得自殺前應該先除三害才對 ※ 編輯: seanfan (1.162.191.224 臺灣), 07/02/2024 18:41:36

07/02 19:19, 1年前 , 2F
要死我也會先殺了對方
07/02 19:19, 2F

07/02 19:23, 1年前 , 3F
不配為人不需要講法律
07/02 19:23, 3F

07/02 19:23, 1年前 , 4F
同意
07/02 19:23, 4F

07/02 20:19, 1年前 , 5F
台湾法官就米虫一群 養他們簡直浪費錢
07/02 20:19, 5F
文章代碼(AID): #1cWzUG_c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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