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藐視國會立院表決完成二讀 官員虛偽陳述將有刑事責任
※ 引述《LYS5566 (明燈❺❺❻❻)》之銘言:
: 這真的要定罪很難啦
: 像總統(假如總統會進立法院)行政院長講那種願景式的發言
: 怎麼可能會被虛偽陳述入罪
: 那有關實際通則問題 就直接叫部門首長次長回答了
: 官員回答不外乎 我不知道 特殊狀況總是會發生 持續滾動式調整
: 反正你不在個案上抓包行政疏失
: 也是拿他們沒皮條
: 真正有可能會入罪的 就是具體行政疏失以外又官員扯謊
: 但官員就直接認錯就好 幹嘛節外生枝呢
: 所以說 這一條就算過 其實對行政權影響也是不痛不癢吧
: 頂多就是認錯快一點
: 就是不知道綠營在擋什麼意思的?
:
你講到重點啦"認錯",還不知道後面影響嗎?
執政黨犯了錯不要掉支持度就是一直用騙的,自圓其說的騙法,以前國民黨認錯就是一直被
討厭,掉支持度,會讓一些淺色票鬆動甚至跳到對面去,因為會以為是"對面的大眾"才是對的
普遍民眾根本沒有時間或者能力分析各個政策優缺點,最有影響的就是各大媒體
打上斗大的標題 XXX執政朝夕令改,認錯反悔...傾聽民意,這種的,就算本來是走對的路
也被搞到走錯的,民進黨早就熟透中共作法了,學得可精了,怎麼可能不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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