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駁台北律師公會聲明 民眾黨反嗆律師不該淪權勢者弄法工具
※ 引述《tn00270144 (乂煞氣a夾小妹乂)》之銘言:
: : 6.備註:
: : 隨便舉就舉出民進黨有參與過的
: : 舉手投票表決的案子
: : https://i.imgur.com/vEVgtHw.jpeg
: : 那民進黨提出40個解散動議
: : 大家記憶都很深刻
: : 不要在那邊瞎掰說是黑箱
: : 不要在那邊瞎掰說是在野黨不給討論
: : 造謠黨就是造謠黨
: : 搭配有群無腦支持者真的是一群禍害
某陣營都說黑箱,
的確,立法院官網的議案查詢跟法案查詢功能目前當掉
應該是藍白網軍搞的,
明明之前都能查到上會期民進黨怎樣直接包裹表決把法案退回程序委員會的
好家在還有一些紀錄在,來看看被藍白沒收的委員會到底在幹啥
藍白委員太可惡了,怎沒有逐條審查
https://ppg.ly.gov.tw/ppg/sittings/2024041225/details?meetingDate=113/04/15
議事錄有簡略版,10頁
經表決未通過散會動議40案
公報紀錄 103MB的Word檔,更有趣,有逐字稿,190頁
節錄部分如下
休息(12時53分)
繼續開會(13時3分)
主席:謝謝大家。我們繼續逐條,大家辛苦了。
吳委員思瑤:剛剛第二條想討論一下,可以嗎?民眾黨的版本是增列第三項,
針對開議日如果朝野協商沒有辦法達成共識的時候……
主席:我們剛剛有說如果有爭議的話就保留。
吳委員思瑤:我們要討論一下,好嗎?
羅委員智強:有意見就保留。
吳委員思瑤:我想要就這個部分請立法院說明一下。
主席:進到第十五條……
沈委員發惠:有意見,要不要討論、要不要保留也要經過處理。
主席:請問在場委員……
莊委員瑞雄:主席不是要逐條討論嗎?
主席:台灣民眾黨、傅崐萁等12人提案、翁曉玲等16人提案、吳宗憲等16人提
案,還有賴瑞隆等17人提案,請問提案人有沒有要補充說明的?
吳委員思瑤:針對第三項,第三項的行使程序,想要針對朝野協商沒有辦法決
定開議日的時候,依慣例怎麼處理?我們想要瞭解一下現在的現行處理,好嗎
?
主席:請問提案人有沒有要補充說明的?
吳委員思瑤:請周萬來秘書長說明一下好嗎?
沈委員發惠:我反對保留、反對保留。
吳委員思瑤:我們要先討論才能保留,我們就條文論條文來討論一下。
主席:有意見就保留。
吳委員思瑤:逐條討論一下。
莊委員瑞雄:有人反對,你總要表決啊。
吳委員思瑤:可不可以讓我們就條文討論一下?
陳委員俊宇:我反對保留。
莊委員瑞雄:逐條啦!
沈委員發惠:委員會有人反對保留,有人要求保留,主席要處理喔。
吳委員思瑤:我想要就條文的內容釐清,就民眾黨委員的提案來釐清,可以嗎?
主席:台灣民眾黨提案、翁曉玲提案、委員吳宗憲等16人提案……
吳委員思瑤:我們應該出來釐清一下處理的規範,就條文論條文才是逐條討論。
主席:下一條。
沈委員發惠:處理程序要有正義,要不然到時候這個會議……
鍾委員佳濱:散會動議要優先處理。
莊委員瑞雄:第一優先就是散會。
吳委員思瑤:如果這樣不讓我們逐條討論,這種討論是什麼意義呢?居然連讓
條文內容清楚的說明、對話這樣的空間都沒有辦法怎麼叫逐條討論呢?
柯委員建銘:登記發言。
吳委員思瑤:是啊。
柯委員建銘:而且發言不以一次為限。
吳委員思瑤:認真的委員就應該這樣,不是嗎?認真的委員不就是逐條討論嗎
?為什麼不讓我們就條文論條文,好好討論呢?
主席:現在有委員提散會動議,我們宣讀……
柯委員建銘:逐條討論要登記發言,應該照議事程序來而且發言不以一次為限。
主席:有人提散會動議,請宣讀散會動議。
散會動議(2024.4.15)
提案人:柯建銘 吳思瑤 鍾佳濱 莊瑞雄 沈發惠 陳俊宇
柯委員建銘:這樣對嗎?
吳委員思瑤:為什麼不讓我們就條文論條文好好討論呢?
柯委員建銘:今天進行逐條討論,應該按照程序來而且發言不以一次為限。
主席:有人提散會動議,我們就進行表決,先清點在場委員人數。
(清點人數)
柯委員建銘:這樣的會還要開嗎?
主席:在場出席委員12人,現在開始進行表決。
柯委員建銘:完全不照議事規則來。
主席:贊成散會動議的人請舉手。
(進行表決)
主席:贊成者6人。反對者請舉手。
(進行表決)
主席:反對者6人。
現在宣告表決結果:在場出席委員12人,贊成6人、反對6人。
依照立法院各委員會組織法第十條規定,各委員會議事以出席過半數之同意決之,可否同
數時取決於主席。
現在本席表示反對,所以表決結果為在場出席委員13人,贊成6人、反對7人,本案贊成者
少數,不通過。
柯委員建銘:散會動議我們可以一直提。
鍾委員佳濱:我們第一案還沒處理,主席,第一案要表決。
基本上就是主席在逐條審查時,還在念法條時民進黨就一直插話
問有無異議時,民進黨就一直說要了解現況
(喵的,當家八年不知到目前的運作模式?)
要秘書長說明之類的,反正就是拖台錢
國民黨後面就直接有意見就保留,不想跟你在那邊浪費時間
(沒共識就所有版本都保留到院會表決)
然後民進黨就一直提散會,每討論一條就提一次 XDDDD
總之逐字稿就是主席念條文
被插話,民進黨一下喊說要逐條討論
一下喊說要逐案表決,一下喊說要散會
覺得立法院的議事人員打這逐字稿不會滿頭問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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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舉手"表決上色
過了一個多月突然舉手變成非法了 (  ̄ c ̄)y▂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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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一堆法盲突然變得好像很懂啥叫逐條討論了
前面都有人發文比較馬英九時期跟蔡英文時期的立法院異議比例
結果就是蔡英文八年都是直接保留到院會,直接包裹表決通過三讀
其他黨派的提案都是常被包裹退回程序委員會
想學20萬升官記的各位,至少跟中央溝通一下
要出來洗地也要找些比較不好被戳破的點
不然想效法20萬會比較困難,在此祝各位求職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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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非精神科醫師,發言委員的精神狀態仍需由專科醫師鑑定
但議事錄的部分內容如下
經表決未通過散會動議40案:
一、散會動議。
提案人:柯建銘 吳思瑤 鍾佳濱 莊瑞雄 沈發惠 陳俊宇
〔表決結果,在場出席委員13人(含主席),贊成者6人,反對者7人,
贊成者少數不通過。〕
會議議事錄裡面有,把"一"改為"二"~"四十"
然後提案人偶而會只有五位,就是議事錄第5頁後半到第10頁的內容 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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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Madthief (36.238.46.28 臺灣), 05/18/2024 23:4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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