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台灣創新詞的能力很強?
※ 引述《losh (007)》之銘言:
: 剛才看到台文館廠商聲明,提到了此案非抄襲,是屬於「平行創作」的範疇。
先聲明,絕對譴責抄襲
掠奪他人的心血結晶,就是下賤
但「平行創作」並不是新創詞好嗎
是著作權法上的專有名詞
著作權法承認「平行創作」的保護:著作權法與專利法不同,承認不同的創作者,若是在
「獨立創作」的情形下,偶然創作出非常相似的作品,或是因為參考的素材相同,而創作
出非常相似的作品(例如:在同一個地點拍照或繪畫、利用同一個屬於公共所有的雕像或
畫作進行改作等),這時候因為雙方各自獨立進行創作活動,都是屬於著作權法所鼓勵的
促進國家文化發展的活動,因此,即使二個作品很像,是分別給予二個不同的獨立的著作
權加以保護,二個作品間也沒有著作權侵害的問題,一般稱為「平行創作」的保護。
資料來源
https://www.tipo.gov.tw/tw/cp-180-219595-56bdc-1.html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2.25.6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15840436.A.8C2.html
→
05/16 14:24,
1月前
, 1F
05/16 14:24, 1F
推
05/16 14:30,
1月前
, 2F
05/16 14:30, 2F
推
05/16 14:34,
1月前
, 3F
05/16 14:34, 3F
推
05/16 16:11,
1月前
, 4F
05/16 16:11, 4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