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試用期薪資不低於8成「是保障員工」!新科藍委:不可能回到22K

看板Gossiping作者 (K)時間3周前 (2024/05/12 02:31), 3周前編輯推噓6(6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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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講保障很簡單啊 直接定試用期不得超過三個月 薪資不得低於80%同時不低於基本薪資 其他什麼都不用動 照現在勞基法就好 不這樣修 講什麼保障員工都是大便 跟DPP工輔法一樣好笑 把問題延後說是解決了國民黨的爛攤子 即報即拆請問拆了幾家 還有那個一例一休啦 選前講七天假一定不會砍 選上了買側翼來洗:你有放過嗎 你有放過七天假嗎 沒有的話砍了對你有影響嗎 幹你娘政治人物都當民眾智障是不是 一邊講純抱睡 一邊褲子已經脫下來 幹完了隔天翻臉不認人 重點是還很多人吃這套 唉 民主素質低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39.110.8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15452271.A.E60.html ※ 編輯: koiopolo2 (101.139.110.83 臺灣), 05/12/2024 02:34:19

05/12 02:34, 3周前 , 1F
可是他們有說不能超過三個月欸
05/12 02:34, 1F
重點是有不低於基本薪資嗎

05/12 02:43, 3周前 , 2F
要保障員工就是禁止試用期喇
05/12 02:43, 2F
也是一個辦法 但公務人員 都有試用期了 沒辦法禁止啦

05/12 02:45, 3周前 , 3F
立法後 老闆三個月後沒加薪就要罰 是嗎?
05/12 02:45, 3F
不是== 不得低於80% 那可以是100% 薪資最低的 試用期不得低於最低 那就是100% 因為給的薪資已經機巴低了又沒什麼技術成分的破工作 沒資格跟人家談試用期 如果不加不得低於最低薪資這條 一些技術成分很低的免洗工作三個月就換一次人 那他就可以用更低的薪資來請人 ※ 編輯: koiopolo2 (101.139.110.83 臺灣), 05/12/2024 02:51:31

05/12 02:49, 3周前 , 4F
試用期好像沒聽過哪個國家明文禁止
05/12 02:49, 4F

05/12 02:51, 3周前 , 5F
禁不禁都還好,問題是給全薪就好了呀
05/12 02:51, 5F
現行的勞基法其實沒有試用期的規定 是勞資雙方在不違反勞基法的前提下約定試用期 依kmt的邏輯是 假設有公司開全薪45000 但試用期只有28000 然後卡試用卡著一年 對勞工沒保障 因為他被畫了大餅但沒吃到 的確付全薪是可以 但這樣試不試用好像也沒差了 而kmt要修可以 但不能把勞工權益修掉了 ※ 編輯: koiopolo2 (101.139.110.83 臺灣), 05/12/2024 02:56:12

05/12 02:51, 3周前 , 6F
試用期也要保勞健保、資遣要給資遣費
05/12 02:51, 6F

05/12 02:52, 3周前 , 7F
何必搞個80%來砸自己腳
05/12 02:52, 7F

05/12 02:52, 3周前 , 8F
那是不是過幾年看80%不爽 修改為85%
05/12 02:52, 8F

05/12 02:53, 3周前 , 9F
試用期只是文字禁止沒用 跟徵人禁限x一樣
05/12 02:53, 9F

05/12 02:53, 3周前 , 10F
所以有沒有試用期都是全薪不就好了
05/12 02:53, 10F

05/12 02:53, 3周前 , 11F
保障勞工薪資 最實際阿
05/12 02:53, 11F

05/12 02:53, 3周前 , 12F
你說80%合理,他說90%合理
05/12 02:53, 12F

05/12 02:54, 3周前 , 13F
那不就每年都在吵%數,一律全薪
05/12 02:54, 13F

05/12 02:54, 3周前 , 14F
公司說沒試用期 那不得低於80% 怎麼認定
05/12 02:54, 14F

05/12 02:54, 3周前 , 15F
其實這個沒差 因為如果鎖死給全薪 公司
05/12 02:54, 15F

05/12 02:55, 3周前 , 16F
也會先把全薪設在應徵者要求的80% 之後
05/12 02:55, 16F

05/12 02:55, 3周前 , 17F
過試用期再加薪加回
05/12 02:55, 17F
這樣意思是一樣的沒錯 只是畫餅時的話術不一樣 反正不管怎麼畫 不能把勞工權益修掉了 還有個更單純的定法就是管你要幾% 反正1.不能低於最低薪資 2.不超過三個月 剩下的全薪跟試用薪資你們自己談

05/12 02:57, 3周前 , 18F
全部全薪是好法子,大家都滿意哈哈
05/12 02:57, 18F
※ 編輯: koiopolo2 (101.139.110.83 臺灣), 05/12/2024 03:02:46

05/12 02:58, 3周前 , 19F
都給全薪 那如果三個月後加薪 怎解釋?
05/12 02:58, 19F

05/12 02:58, 3周前 , 20F
我是認為改成全待遇(薪資+福利)80%會
05/12 02:58, 20F

05/12 02:58, 3周前 , 21F
為了不用解釋 當然就是三個月後不加薪
05/12 02:58, 21F

05/12 02:58, 3周前 , 22F
比較好
05/12 02:58, 22F

05/12 02:59, 3周前 , 23F
當然阿,但你起薪就低,別人未必報到
05/12 02:59, 23F

05/12 03:00, 3周前 , 24F
就跟現行試用期淺規則一樣
05/12 03:00, 24F

05/12 03:00, 3周前 , 25F
那立這80%法 = 沒立 脫褲子放屁
05/12 03:00, 25F

05/12 03:01, 3周前 , 26F
像外國offer會寫年薪多少 然後福利有那
05/12 03:01, 26F

05/12 03:01, 3周前 , 27F
些 加起來等值年薪多少 但福利部分要使
05/12 03:01, 27F

05/12 03:02, 3周前 , 28F
用期過後才開始
05/12 03:02, 28F

05/12 03:02, 3周前 , 29F
*試用期
05/12 03:02, 29F

05/12 03:15, 3周前 , 30F
現實就是 保障要一開始面試 自己主動
05/12 03:15, 30F

05/12 03:16, 3周前 , 31F
先談好條件 也就是自立自強啦
05/12 03:16, 31F

05/12 03:35, 3周前 , 32F
怎麼又在吵了 現在修法本來就是八折
05/12 03:35, 32F

05/12 03:35, 3周前 , 33F
但是不得低於基本薪資阿 從來不會有2
05/12 03:35, 33F

05/12 03:35, 3周前 , 34F
2K這種事!
05/12 03:35, 34F

05/12 03:35, 3周前 , 35F
因為現在最低就是27470!
05/12 03:35, 35F

05/12 04:04, 3周前 , 36F
試用期是需求 我也不希望新人是雷包
05/12 04:04, 36F

05/12 07:38, 3周前 , 37F
100%不好嗎?大家都知道80%有漏洞
05/12 07:38, 37F

05/12 12:55, 3周前 , 38F
你現在講的修法建議就是牛委員要推的
05/12 12:55, 38F

05/12 12:55, 3周前 , 39F
,然后被綠營智障抹黑的
05/12 12:55, 3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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