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有一說一 罪犯自SA可以把黑錢留家人?
※ 引述《ivorysoap (ivorysoap)》之銘言:
: 有一說一 罪犯自SA可以把黑錢留家人?
: 之前滑到個影片說
: 為什麼電影裡毒販劉德華被警察抓到 要在被送審前自SA?
: 答案是 他靠販毒賺了很多錢 如果受審 那些錢就會被找出來沒收充公
: BUT
: 如果他在受審前自SA了
: 那案子就會因為沒有被告而無法立案
: 那自然也無法追查那些黑錢
: 他就可以成功的讓家人使用那些不義之財
: 實務上真的是這樣嗎?
: 有八卦嗎?
講的沒錯
台灣過去刑法並沒有沒收這個規定
只有少數刑事特別法有沒收這個規定
所以過去台灣犯法的人賺到的黑錢
只要被判刑負起法律責任 法律責任了結
賺到的黑錢還是可以拿來花拿來消費
後來有沒收這個規定 犯罪被抓到
不法犯罪所得就直接先沒收再說
再舉一個例子
海軍拉法葉採購弊案
軍火商汪傳浦身家有幾百億
之前有流傳過一句話「軍火商不開張則已,一開張可以吃三代。」
意思就是軍火商只要好好賺一次
賺到的錢夠給一家三代花錢消費
依據法院調查汪傳浦這個軍火商賺到了幾百億
可是汪傳浦很聰明 把賺到的錢都匯往瑞士和匯往其他國家
所以法院想靠跟其他國家司法互助凍結汪傳浦在國外的財產
為的是想要把錢討回來
汪傳浦的女兒都因為家裡很有錢變成英國名媛
在英國上流社會的圈子走動出沒
如果台灣法院無法把汪傳浦的幾百億追回來
那這個幾百億理所當然就是汪家的財產然後給汪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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