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司法改革難嗎?零成本無陣痛期改革法
※ 引述《qaz31415 (路人假)》之銘言:
: 發現了嗎?
: 竟然沒有考數學!
: 所以台灣法官、檢察官的邏輯常常很荒謬。
: 律師的邏輯理論上是不用在乎,
: 因為受影響的只有律師的客戶,
: 律師的邏輯荒謬對客戶來說不一定是壞事。
: 但是考慮到有公設辯護人的存在,
: 律師考試也應該考一下數學,
法律系背景的人邏輯之差,理組的人真的無法想像,
他們一直在講的妨礙名譽濫訟問題,其實就是個明例:
因為貶損他人社會地位,又有惡意,所以就有罪。
有看出來嗎?
幹你今天一個社會人,在社會走跳講的任何事,
怎麼可能不去貶損他人? 甚至於根本就是以貶損他人為工作內容,例如搶職位,
雖然還有惡意這個條件,
但你批評總統、立委、職位競爭者時,
誰沒有惡意來者?
你他媽大家都要是好人好事代表、講好話做好事的偉人/神經病 嗎?
這就是白馬非馬、
a包含於b, 不代表非a就非b,
很難嗎?
一點都不難!
但對這些從大一開始就關在圖書館背書、台式法學教育的法檢律而言,
真的很難,
你跟他講他也聽不懂,還不屑聽,
各位在報章看到的邏輯死掉判決內容,幾乎都是這種的。
這種東西,法律名詞叫做經驗法則、論理法則,
但我可以跟各位報告:以這二個法則上訴,百分之百程序駁回!!!
一來是懶,
二來是他們真的不懂,畢竟邏輯死透透又透透的,才會上二審,
檢審都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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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3 21:26,
1周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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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3 2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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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3 21:47, 2F
我講實際的事情/制度給你就知道:書類審查。
檢察官、法官分發後第五年要面對的,叫做 書類審查,
這個書類審查過了,才能從候補檢察官/法官,晉升為實任檢察官/法官,
這是最重要的一件事,連續二次沒過就會被幹掉,改敘一般文官。
那各位鄉民知不知道書類審查在審什麼?
答:除了審查錯別字、標點符號、順暢度這種蠢事外,
最重要的,就是判決書的 邏輯 !!
各位試想:今天博士候選人審查的內容,如果只是邏輯,代表什麼?
代表候選人程度差到不用去審查他的學術能力,因為連邏輯都會過不了關,
同理可證:法官、檢察官也是一樣。
三段論法其實不過是思考邏輯的應用,把邏輯過程用文字表現出來,
但實際上的情形是:很多法檢律的邏輯水平,連三段論法都寫不出來,
也就所以法檢的書類審查,就是一直停留在邏輯、三段論法這種低層次的東西,
大一、大二就應該會的邏輯思考方式,
都己經坐在審判枱上了,仍然一堆人不行,
也就所以書類審查必須以這個為重點。
我只覺得:可笑!!
連邏輯都不行,
怎麼奢求他們能去探討法律背後的價值、取捨、正義問題?!
※ 編輯: court0043 (153.238.13.129 日本), 04/23/2024 22:2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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