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不覺得討論死刑有沒有違憲很好笑嗎?

看板Gossiping作者 (SaltLake)時間1周前 (2024/04/23 16:52), 1周前編輯推噓2(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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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henrong (黑傑克(大叔))》之銘言: : 憲法訂定時,根本沒有人會去想到廢死問題 : 那個時空背景,死刑就是有的 真是真知灼見啊~~~ ***** 中華民國憲法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https://zh.wikipedia.org/zh-tw/%E4%B8%AD%E8%8F%AF%E6%B0%91%E5%9C%8B%E6%86%B2%E6%B3%95 《中華民國憲法》是中華民國的根本法,擁有最高的法律位階,民國35年(1946年)12月 25日由制憲國民大會於南京議決通過,民國36年(1947年)1月1日由國民政府公布,同年 12月25日施行[4]:8251。全文共14章、175條[4]:8251,主要特色為彰顯三民主義與主權 在民的理念,明定人民自由權利的保障,規定五權分立的中央政府體制及地方自治制度, 明示中央與地方權限劃分採取均權制度,並明列基本國策等[5]。 *** 大家看到囉? 中華民國憲法是民國三十五年(西元一九四六年)通過,次年公告施行的。 在那個年代,制憲的人會認為: 死刑違憲? 同性戀配偶沒像異性戀的那樣保護就是違憲? 通姦罪違憲? 法院判決要求加害人道歉是違憲? : 後續幾次修憲,也沒有人去討論死刑問題 : 表示之前沒人覺得有問題 大法官解釋第一九四號、第二六三號與第四七六號釋憲文,都解釋死刑合憲。 但是! 通姦罪方面,大法官第七九一號解釋說,通姦罪違憲! 所以立法院被 迫修法除去刑法的通姦罪。 但是! 同性戀配偶方面,大法官第七四八號解釋說,現行法律沒給同性戀配 偶和異性戀的相同保護,違憲! 於是立法院被迫趕緊修法保障同性戀配偶權。 關於法院判決道歉方面,大法官第六五六號釋憲文,也解釋合憲。 但是! 憲法法庭第二號判決變更六五六號解釋,改宣告「違憲」。大法官們 說法院判決讓加害人做出違心的公開道歉,就是逼迫加害人自我羞辱。違憲。 以後法院就不可以這樣判決了。 所以,大家看出來了吧? 時空環境不同囉~~~ 大家選出來的大總統,提名的大法官,經過大家選出來的立法委員同意後 任命。這些大法官們的觀念,顯然和以前大法官們完全相反的。 : 怎麼到現在,突然變成死刑違憲了? : 憲法是根本大法,本來就不會在細部寫太多 : 但大家的觀念都是有犯罪就依法論處 ^^^^^^^^^^^^ 不好意思,如上所述。現在的大法官們,經過大家票選的大總統提名且經大家 票選的立法委員們同意後任命的那群人,他們的觀念和大家不一樣。 : 現在的法律就是有死刑 : 你有能力,要修法廢除死刑 : 大家可以來討論修不修,怎麼修 不行! 萬一立法委員不肯修法廢除死刑,說星期五還沒到怎麼辦? : 你用憲法來看死刑問題,根本就像是自己解釋一樣 你才知道嗎? 現行憲政制度就是大法官們自己來解釋憲法的真正意思,所謂一般人的大家 的意見? 草螟的意見不算數的。 : 當初立憲的人說人民的生命及自由要受到保障 : 是要讓人民免於被壞人侵犯 : 並不是讓壞人免於被刑罰啊 廢除死刑也不會讓壞人免於刑罰啊! 到時候大法官們會很慈祥地告訴你,立法委員杯杯們可以規定壞人要判無期徒刑 或者有期徒刑,但總之不可以判死刑。因為我們法學知識深厚的專業人士說不可 以。 就號像之前通姦除罪化一樣,那時候不是就告訴草螟們,不把通姦者關起來是 一回事,但是被害人(配偶)可以像通姦者要求賠償金(遮羞費)。然後有個名人不 是簡潔有力告訴草螟們: 賠錢洗門風 白話講就是,你家錢夠多,盡情和人夫人七一二三四五六七做活塞運動也沒問 題的。通過「ㄕㄜˋㄐㄧㄥ地位」嗎? : 修不了法就想用釋憲 : 什麼鬼 大法官們搖頭嘆氣: 草螟們,先去讀一下憲法概論吧。 最後,大家要不要算一下,蔡英文總統的大法官們,目前為止,改變了多少件 之前的大法官釋憲意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4.68.20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13862376.A.7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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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東西該由立法者處理就不該大法官擅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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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3 16:55, 1周前 , 2F
反正死刑違憲大家就會開始買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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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3 16:55, 1周前 , 3F
喜歡在受害者傷口上灑鹽就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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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3 16:55, 1周前 , 4F
真的廢死,至少二年後的九合一跟四年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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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3 16:55, 1周前 , 5F
的大選,民進黨準備大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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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3 16:55, 1周前 , 6F
其實同婚或通姦除罪都是大法官逾矩代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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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3 16:55, 1周前 , 7F
目前黨的視線 全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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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3 16:56, 1周前 , 8F
只要有錢 就可以把法律壓在地上摩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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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3 16:56, 1周前 , 9F
廢死人士願意交付公投嗎? 我猜他們不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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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3 16:56, 1周前 , 10F
在錢的面前 憲法算跪著要錢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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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3 17:01, 1周前 , 11F
大法官也沒這麼無敵啦 黨要你幹嘛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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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3 17:01, 1周前 , 12F
法官也是要照做 大法官只是黨的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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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3 18:43, 1周前 , 13F
由代表民意的立院決定,比較適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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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saltlake (114.24.68.205 臺灣), 04/24/2024 22:03:33
文章代碼(AID): #1c9tReUH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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