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如果統神有說錯話?那為什麼還要修法?

看板Gossiping作者 (好人56)時間1年前 (2024/04/10 05:50), 編輯推噓0(001)
留言1則, 1人參與, 1年前最新討論串2/3 (看更多)
※ 引述《vic0415 (vic)》之銘言: : 統神的話就兩點: : 1.與未成年(16歲以上)合意性交沒那麽嚴重,罰錢就好 : 2.我也想X未成年 (思想犯) : 第二點沒什麼好說的,就見人見智,真小人與偽君子的差別 : 但第一點玄了,如果現行的處罰真的很嚴重,那麽那些喊著要修法提高刑責的藝人立委們是 : 如果大家都覺得要修法加重,不就代表統神說的沒有錯? : 那為什麼要抵制統神?抵制的邏輯? : 然後最近的「合意」案例已經默默復出了耶 : 不是只有在澳門,在台灣也復出了 : https://reurl.cc/80rkrg : https://reurl.cc/09VAgx : 補一下黃子佼持有兒色影片的下場: : 依涉嫌《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處分緩起訴,期間2年,須支付國庫120萬,還要寫至少1200字悔過書。 : ----- : Sent from JPTT on my Asus ASUS_AI2205_C. 這件事本來就一堆人無限上剛了 還不是看黃現在落水狗 出來踢幾腳就有版面 藝人嘛 至於統神就真的好笑了 做都沒做他媽的令人毛骨悚然 台灣一堆比這個更恐怖的強姦犯他媽的一大堆 這些政客就不毛骨悚然 尤其是那個選舉每次選輸的 還死不道歉硬要讓人社死 何必哪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3.21.17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12699435.A.468.html

04/10 06:08, 1年前 , 1F
講屁話比幹屁眼嚴重
04/10 06:08, 1F
文章代碼(AID): #1c5RWhHe (Gossiping)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c5RWhHe (Gossip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