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憲法法庭是不是可以廢了?

看板Gossiping作者 (紅色十月)時間2月前 (2024/03/20 16:04), 2月前編輯推噓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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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inve1014 (黑松可樂)》之銘言: : 衛福部保護司司長張秀鴛指出,針對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的連署,明天將召開專家會議 : ,預計從三面向討論。 : 第一是從法的層次去討論,依現行兒少性剝削條例第1項第3款,要求下架幼態虛擬人物與 : 性相關、客觀上足以引起性慾或羞恥內容是否有違憲之虞、有沒有擴張解釋。 : 憲法法庭該做的事 : 居然被一個行政部門的司長 : 直接去認定有無違憲 : 司法部門被人越權還看你沒有 : 484可以廢了? 警察開你紅單的時候, 需不需要先問憲法法庭程序上有無違背法治國原則? 警察用現行犯抓你時, 需不需要先問憲法法庭有沒有違憲? 你的主題很好,但.. 台灣實在太重視理科教育, 民主教育、法治教育反倒都只有幼幼班的程度, 搞到行政官僚胡搞瞎搞都不用怕。 直接進結論: 適用法律時, 本來就要先「解釋」法律, 而解釋本身本來就可能違憲--> 法律不違憲, 但解釋的結果、方法違憲, 而憲法是國家內所有權力都必須遵守的:行政、立法、司法、考試、監察… 行政機關衛福部保護司當然「有義務」而且「有權」對於「特定解釋結果」, 去認定有沒有違憲、認定要怎麼解釋才不違憲, 此類會議結論發出來的公文, 就是「解釋性行政規則」, 有拘束自己及下級行政機關效力, 但不拘束法院、憲法法院。 (未必有會議,常常只是幾個人研究後,就用機關名議發公文) 重點: 憲法法院是有爭議時擁有最後的解釋權, 並未獨佔全部的解釋權, 更無權力亦無義務在行政機關執法時, 就先對行政機關嗆聲如何如何才合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6.172.3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10921864.A.7AE.html ※ 編輯: court0043 (49.216.172.32 臺灣), 03/20/2024 16:07:43

03/20 16:08, 2月前 , 1F
這裡其實不是行政官僚胡搞瞎搞。
03/20 16:08, 1F
是對的, 但因為罵錯, 就會給行政機關以後胡搞瞎搞的底氣, 也會讓憲法法庭理直氣壯、遇到原諒顏色的政客、遇到衛福部就龜縮。 例如指揮中心, 根本是一整個大違建、違憲組織, 這個憲法法庭連受理的勇氣都沒有。 ※ 編輯: court0043 (49.216.172.32 臺灣), 03/20/2024 16:12:52

03/20 16:14, 2月前 , 2F
警察開你紅單 你會跟他討論有沒有違憲
03/20 16:14, 2F

03/20 17:34, 2月前 , 3F
03/20 17:34, 3F
文章代碼(AID): #1b-fY8Uk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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