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黃捷提中配入籍修法 須宣誓放棄中國公民身分並效忠台灣
※ 引述《tsengcc ()》之銘言:
: 黃捷提中配入籍修法 須宣誓放棄中國公民身分並效忠台灣
: 自由
: 謝君臨
: 針對中國籍配偶入籍我國,
: 民進黨立委黃捷提出「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修法草案,
: 增訂需宣誓放棄中國公民身分並效忠台灣,也須和其他外籍配偶一樣經過考試,
: 必須具備我國基本語言能力及國民權利義務基本常識才行。黃捷也強調,她的修法草案中
: ,宣誓具法律效力,違反會被註銷戶籍。
宣示我個人認為沒意義
應該要給兩個選擇
1.歌功頌德台灣
或是
2.公開譴責中共共產黨
公開譴責之後,就已經確定回不去中國,在中國就已經黑掉
甚至禁止入境中國,禁止跟中國人聯絡,這樣才能確保臥底的可能
不然只有宣誓效忠台灣,
結果過年過節還是回去中國,那沒有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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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為什麼是效忠台灣,不是效忠中華民國
我建議直接廢掉"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直接把大陸等同外國人就好,
這樣藍委要的跟外國人同樣待遇也能一併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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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159.219.2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10173817.A.DD1.html
噓
03/12 00:20,
1月前
, 1F
03/12 00:20, 1F
對岸人民不是外國人,是比外國人更差的次等公民
※ 編輯: devidevi (49.159.219.21 臺灣), 03/12/2024 00:2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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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 00:30, 4F
推
03/12 02:49,
1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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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 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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