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桃警追酒駕開槍打死乘客 市府、警方判賠748萬

看板Gossiping作者 (安穩殘憶)時間2月前 (2024/03/03 14:57), 編輯推噓2(141217)
留言43則, 33人參與, 2月前最新討論串1/2 (看更多)
備註請放最後面 違者新聞文章刪除 1.媒體來源: ※ 例如蘋果日報、自由時報(請參考版規下方的核准媒體名單) ※ Yahoo、MSN、LINE等非直接官方新聞連結不被允許 中央 2.記者署名: ※ 若新聞沒有記者名字或編輯名字,請勿張貼,否則會被水桶14天 ※ 外電至少要有來源或編輯 如:法新社 葉臻(編輯:施施) 3.完整新聞標題: ※ 標題沒有完整寫出來 ---> 依照板規刪除文章 桃警追酒駕開槍打死乘客 市府、警方判賠748萬 4.完整新聞內文: ※ 社論特稿都不能貼!違者刪除(政治類水桶3個月),貼廣告也會被刪除喔!可詳看版規 前桃園市警局八德分局曾姓副所長為追緝酒駕車輛開槍,不慎打死女乘客,家屬提國賠。 桃園地方法院判決桃市府、八德分局共賠償家屬新台幣748萬餘元;市府說,會再研擬是 否上訴。 桃園地方法院民事判決書指出,當時任職桃市政府警察局八德分局的曾姓副所長在民國 109年3月27日晚間開車巡邏時,為了盤查酒駕的吳男轎車,遭吳男開車衝撞,曾姓副所長 因此對吳男轎車連開5槍,其中2槍擊中後座楊姓女子左側大腿、小腿及後背,楊女送醫後 不治,家屬因此提出國賠訴訟。 根據判決書,法官審理時認為,吳男當時已經沒有再衝撞警方巡邏車,且曾姓副所長及他 人的生命及身體均未受到迫切危害,使用槍械的行為逾越必要程度,不符合警械使用條例 規定和比例原則。 曾姓副所長供稱,當時有以廣播器勒令吳男停車受檢,但吳男數度倒車衝撞巡邏車,他是 為了避免其他往來公眾受到危害,才開槍朝輪胎射擊,是在執行職務時合理使用槍枝。 桃園地方法院日前判處桃園市政府應賠償楊女父親35萬3712元、楊女小孩250萬元;八德 分局另賠償楊父87萬4716元、楊母99萬4617元、楊女小孩各128萬5384元、147萬2820元, 全案可上訴。 對此,桃園市政府法務局向媒體表示,全案是在2月22日判決,法定上訴期尚未屆滿,將 待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及八德分局收到判決書後,再研擬後續處置。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 當新聞連結過長時,需提供短網址方便網友點擊 https://www.cna.com.tw/news/asoc/202403030002.aspx 6.備註: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以天為單位),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請注意 ※ 備註請勿張貼三日內新聞(包含連結、標題等) 0 v 0 -- 聽音樂都 wav 看影片都 avi 看圖檔都 bmp 拍張照都 raw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4.156.20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09449045.A.688.html

03/03 14:58, 2月前 , 1F
自己上酒駕車不就是玩命了
03/03 14:58, 1F

03/03 14:58, 2月前 , 2F
幹你娘 垃圾法官
03/03 14:58, 2F

03/03 14:58, 2月前 , 3F
台灣法官。。。。。
03/03 14:58, 3F

03/03 14:58, 2月前 , 4F
鬼島笑死
03/03 14:58, 4F

03/03 14:58, 2月前 , 5F
以後酒駕仔多載幾個乘客就好
03/03 14:58, 5F

03/03 14:58, 2月前 , 6F
說個笑話 台灣法官
03/03 14:58, 6F

03/03 14:59, 2月前 , 7F
白癡法官,當時沒有是三小
03/03 14:59, 7F

03/03 15:00, 2月前 , 8F
這些法官都站在罪犯的那一邊
03/03 15:00, 8F

03/03 15:00, 2月前 , 9F
蔡英文司法政績
03/03 15:00, 9F

03/03 15:00, 2月前 , 10F
又是鬼島法匠
03/03 15:00, 10F

03/03 15:00, 2月前 , 11F
開槍回擊當然是找空檔
03/03 15:00, 11F

03/03 15:00, 2月前 , 12F
趕快上訴吧 太扯
03/03 15:00, 12F

03/03 15:00, 2月前 , 13F
本來想說點什麼 原來是乘客
03/03 15:00, 13F

03/03 15:00, 2月前 , 14F
原來要賠這麼多 上個月好像有一個所長
03/03 15:00, 14F

03/03 15:00, 2月前 , 15F
所以不要再說警察為什麼不開槍了
03/03 15:00, 15F

03/03 15:00, 2月前 , 16F
把人壓制重傷 結果自裁了 難怪
03/03 15:00, 16F

03/03 15:00, 2月前 , 17F
法官到底會不會=.=
03/03 15:00, 17F

03/03 15:01, 2月前 , 18F
國賠還好吧 至少不是警員賠
03/03 15:01, 18F

03/03 15:01, 2月前 , 19F
看看這些公務員
03/03 15:01, 19F

03/03 15:01, 2月前 , 20F
殺警案都沒賠那麼多
03/03 15:01, 20F

03/03 15:02, 2月前 , 21F
大膽用槍
03/03 15:02, 21F

03/03 15:03, 2月前 , 22F
國賠是國家先賠再跟出包負責人索賠
03/03 15:03, 22F

03/03 15:03, 2月前 , 23F
反觀民進黨政府海巡
03/03 15:03, 23F

03/03 15:04, 2月前 , 24F
抗中保台,是執法不是殺人,沒有畫面
03/03 15:04, 24F

03/03 15:04, 2月前 , 25F

03/03 15:06, 2月前 , 26F
社會會亂,法律人最該被判刑
03/03 15:06, 26F

03/03 15:10, 2月前 , 27F
那個酒駕的不知道正在那裡爽了
03/03 15:10, 27F

03/03 15:17, 2月前 , 28F
認真執法的下場,難怪基層消極
03/03 15:17, 28F

03/03 15:22, 2月前 , 29F
賠太多 少個0也夠正義了
03/03 15:22, 29F

03/03 15:26, 2月前 , 30F
賠三小 糙
03/03 15:26, 30F

03/03 15:28, 2月前 , 31F
有沒有誰知道警察在衝撞後幾秒鐘開的槍?
03/03 15:28, 31F

03/03 15:29, 2月前 , 32F
及該車撞完警車後是否已駛離及離幾公尺?
03/03 15:29, 32F

03/03 15:30, 2月前 , 33F
先釐清案情事實 才能判斷警察開槍合理否
03/03 15:30, 33F

03/03 15:41, 2月前 , 34F
所以我都教學弟任何情況都別開槍~
03/03 15:41, 34F

03/03 15:50, 2月前 , 35F
在美國可能要賠到爆
03/03 15:50, 35F

03/03 16:17, 2月前 , 36F
法官邏輯:要跑給他跑
03/03 16:17, 36F

03/03 17:35, 2月前 , 37F
警察要好好保護自己 該跑的讓他跑
03/03 17:35, 37F

03/03 17:36, 2月前 , 38F
最多記車牌就好 那麼拼幹嘛
03/03 17:36, 38F

03/03 17:36, 2月前 , 39F
再美國應該清空兩個彈莢了
03/03 17:36, 39F

03/03 18:12, 2月前 , 40F
法官真的笑死人了
03/03 18:12, 40F

03/03 18:26, 2月前 , 41F
想到前內政部長姑婆勇說什麼大膽用槍咧
03/03 18:26, 41F

03/03 18:27, 2月前 , 42F
,酒駕衝撞警車還不能開槍,酒駕零容忍
03/03 18:27, 42F

03/03 18:27, 2月前 , 43F
03/03 18:27, 43F
文章代碼(AID): #1bv1zLQ8 (Gossiping)
文章代碼(AID): #1bv1zLQ8 (Gossip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