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新加坡新法通過 將可「無限期拘留」危險罪犯

看板Gossiping作者 (MetaDesigner)時間1月前 (2024/03/01 12:36), 編輯推噓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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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 《krit1009》 之銘言: : 新加坡國會昨(5)日立法通過,犯下謀殺、性侵、與未成年人發生性關係等罪行的「危險 : 罪犯」,即使他已經服滿刑期,仍可「無期限拘留」。 : 新加坡法律和內政部長K. Shanmugam在議會發表講話時表示:「繼續對他人構成真正危險 : 的罪犯不應被釋放。」他舉了一個例子,一名男子因強姦他6歲的繼女而入獄,該男子獲 : 釋後於2015年開始性侵犯他姐姐10歲的孫女。2017年又性侵犯了該女孩9歲的妹妹。K. : Shanmugam說:「我們必須應對此類威脅並保護我們的社會。」 這次基隆發生的事情,很有必要參考新加坡的作法,有病的他媽就是集中吃藥集中管理,不 要跟我講人權,威脅別人生命、無法控制自己的人沒資格講人權 現在讓這些對社會安全有威脅的人在外面趴趴造,警察也沒轍,政府到底是在幹嘛?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53.161.15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09267787.A.537.html

03/01 12:37, 1月前 , 1F
綠膠: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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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 12:37, 1月前 , 2F
人家是黨的票倉耶
03/01 12:37, 2F

03/01 12:38, 1月前 , 3F
法官:可教化 反正我又不住在他的生活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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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 12:39, 1月前 , 4F
人家是病人憑什麼集中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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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 12:40, 1月前 , 5F
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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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 12:43, 1月前 , 6F
綠膠:沒人權這個名頭還能拿什麼騙社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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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 12:56, 1月前 , 7F
集中管理,出一張嘴的都嗎很簡單
03/01 12:56, 7F

03/01 13:02, 1月前 , 8F
之前新加坡女騙子回國也沒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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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 13:17, 1月前 , 9F
你有沒有想過你這樣偏激的思想,也有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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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 13:17, 1月前 , 10F
能被歸在精神有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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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 17:03, 1月前 , 11F
把會傷人的管理不就解決了?
03/01 17:03, 1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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