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國小女童上學走行穿線遭撞飛 駕駛未停讓將扣照1年已刪文
重罰36000加上扣照一年
幹你媽勒
(112)年6月30日起,行車速度只要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40公里以上,即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危險駕駛舉發,除處新臺幣1萬2,000元至3萬6,000元罰鍰外,還要吊扣汽(機)車牌照6個月。
超速40公里 就扣牌
重點一堆智障30公里限速的道路
https://youtu.be/ZsKWvGYdMfw?si=qPqMVegCg4YKb6TN
有效嚇阻 絕對是扣牌比較有效
扣照還不是照樣上路
一對無照駕駛的 只是沒被撞倒
但有多少人可以擁有兩台汽車?
機掰這比例也差太多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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