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監院指社宅興建效率不彰 租金2萬至4萬500元:超出一般人負擔能力
: 金落在2萬元至4萬500元之間,恐已超出一般承租人之負擔能力,有悖社會住宅照顧社會上
: 相對弱勢族群之理念,政府允應加速研擬社會住宅租金分級收費原則,讓社會住宅真正成為
: 無力購屋或租屋者合理、安心的居住消費選擇方式。
好了啦
2萬元至4萬500元之間,恐已超出一般承租人之負擔能力
監委好意思講啊
484不用自己租房子不知外面行情
社宅這價位還是滿租啊
因為和外面比起來還是便宜
在那演什麼分級收費原則 早就分級了不是
社宅這價位就在哭夭
外面一般人租的不就要哭爸哭母了
要演給誰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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