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超商女店員遭下藥性侵哭喊:法官救我水泥工獲無罪...要賠153萬
※ 引述《moshenisshit (嘻嘻)》之銘言:
: 刑事這邊無罪很合理吧,
: 證據不足,只因為原告看起來很慘,
: 被告就要被判有罪,那還滿可怕的欸。
: 推文一堆在那邊靠腰法官亂判,
: 是不是當年也支持用一本小說判人有罪啊?
: 這樣可以定罪的話,以後就能陷害任何人了。
: ※ 引述 《Israfil》 之銘言:
: : 宜蘭縣一名從事水泥工的廖姓男子經常到超商購物,見22歲女店員小安(化名)長相稚
嫩
: 竟
: : 趁約她吃早餐時在礦泉水裡下藥,性侵得逞,事後又恐嚇小安進行二度性侵。法院審
理
: ,
: : 小安身心崩潰,哭喊「法官救我」並激烈地用頭敲桌子,一審判廖男10年徒刑,廖男
再
: 訴
: : ,最終因證據不足獲判無罪定讞,不過,民事上廖男仍要賠153萬元,可上訴。
我是覺得當男方以女生好欺負,性侵她兩次,就足夠定罪了!
有時令人噁心的不是被傷害,而是加害者歹毒又變態的心理,是那種他以為傷害你,你也
在爽,或是你根本不敢反抗活該被他欺負,有這種心態的犯人,才是令人噁心的地方!
這種人在犯案時絕對沒有人性!就算他逃過司法,下輩子也要小心被車撞或是被壞人欺負
的命運,我個人相信因果,一個犯了罪的人卻逃過此刻劫難,未來是不會有好下場的=
=
會欺負女人跟小孩的人,應該都會有報應!有種就去欺負強者,不要欺負弱者,噁心死了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0.204.25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08339970.A.33B.html
推
02/19 18:54,
2月前
, 1F
02/19 18:54, 1F
推
02/19 18:55,
2月前
, 2F
02/19 18:55, 2F
噓
02/19 22:16,
2月前
, 3F
02/19 22:16, 3F
→
02/19 22:16,
2月前
, 4F
02/19 22:16, 4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