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求職竟誤入地獄!她遭逼演活春宮 他被迫喝尿吃屎吞精+火燒下體

看板Gossiping作者 (q123212)時間3月前 (2024/01/28 12:43), 編輯推噓0(112)
留言4則, 4人參與, 3月前最新討論串4/12 (看更多)
我認為如果固有人權的分數是100 小罪從100往下扣,大罪從0往上加 台灣好像相反 換臉根本從0往上加 姦淫擄掠的就隨便扣個幾分 還能和解加分勒 殺警的 一加一減最後弄個外役監 YA ※ 引述《YAYA6655 (YAYA)》之銘言: : 逼口交強制性侵 可以判15年 : 叫B性侵C女,可以判15年 : 打人打腳底板+強迫喝尿8年 : 隨便判一下都可以30年起跳,法官判8~13年不符和民眾期待 : 這要在美國,應該會被判80~256年不開玩笑 : 對人有侵犯的隨便都20~200年起跳的,這才是尊重人權 : 國外的月亮真的比較圓,反觀完全執政的....嗯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ad -- https://i.imgur.com/sJnfWat.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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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8 12:44, 3月前 , 1F
殺殺殺,幹幹幹,騙騙騙
01/28 12:44, 1F

01/28 12:48, 3月前 , 2F
A0908: 40%的人不在意
01/28 12:48, 2F

01/28 12:52, 3月前 , 3F

01/28 13:00, 3月前 , 4F
犯罪者天堂,這裡有加害者保護協會
01/28 13:00, 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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