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求職竟誤入地獄!她遭逼演活春宮 他被迫喝尿吃屎吞精+火燒下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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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男謝男彭男. 出來應該會給A男一個教訓. 我猜他們的心裡:. 何男:棍棒歐打就受不了,怎麼當一個. 合格求職者. 謝男:吃大便吞精,沒叫他天天吃. 就好了,才一天就受不了. 彭男;沒事鬼叫當然打你,你家人沒匯個幾. 百萬,還要養你這個廢物. 廢死:一定支持繼續上訴,害他們三人無法發大財,要是狠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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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222條,犯刑法221條之強制性交罪且有下列情形者,. 屬「加重強制性交罪」,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又是非告訴乃論,. 也就7年起跳了,3個被害人. 販毒 二級毒品,也是7年起跳. 詐欺取財,5年以下,算0好了. 7*3+7+0={8, 9.5 ,13}. 法盲我算是28年. 說好的一罪一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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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啥好意外的?. 台灣現在的判決就是看第一個搞到的有沒有後台呀. 像小玉~ 好死不死搞了蔡小英~ 結果目前被判了5年. 要是指搞了一般民眾~ 你看會不會五年?我看連五個月都很難啦~~. 第二個就是看加害者有沒有後台呀. 如果有後台~ 暴力犯罪算啥?. 連吸毒運毒都可以喬到無罪了~. 說不定到時候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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