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新版移民法今年起施行 離婚外配能繼續在台跟成年子女生活
: 3.完整新聞標題:
: 新版移民法今年起施行 離婚外配能繼續在台跟成年子女生活
:
: 4.完整新聞內文:
: 過去入出國及移民法規定,外籍配偶若離婚、居留原因消失,延長居留最多僅能到有撫育事
: 實的子女成年前,新法營造友善移民環境,第31條增訂在台合法居留之外籍配偶,離婚後照
: 顧在台設有戶籍未成年子女且有撫育事實者,於子女成年後還是可以繼續居留。
: 台北市服務站表示,小美在多年前以依親配偶名義在台居留,離婚後小美帶著未成年女兒返
: 回越南撫養長大,女兒在當地讀國小和國中,孰料要繼續升學,女兒卻因無越南國籍,無法
: 進入正式高中就讀,於是2020年帶女兒回台灣。
: 小美受訪表示,依移民法修法前規定,自己只能居留到女兒成年前,一旦女兒成年就必須離
: 開台灣,這讓她非常為難、不捨,現在修法後可以繼續居留,感動的快哭了,感謝政府修法
: 讓母女得以團聚。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 https://udn.com/news/amp/story/7314/7681333
這種依靠小孩的依親簽證條例。在韓國實施已有很長一段時間。
舉個例子。我有位越南朋友的同鄉嫁到韓國,但她同鄉在韓國與越南人發生外遇,並回到越南結婚居住。
隨著過去了一段時間,當她的韓國孩子長大讀高中時,她辦理了依親簽證,並再次飛往韓國。
她另外租屋打工。主要目的是去韓國打工賺錢。一天日薪水2千~3千台幣。
大概是這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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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b122771 (180.217.46.167 臺灣), 01/06/2024 21: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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