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快訊/救不回來!國三男遭「彈簧刀割頸」校方證實:昨夜不治

看板Gossiping作者 (セイカ)時間4月前 (2023/12/27 14:03), 編輯推噓8(8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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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是幾年前的舊聞 來看看我們的鄰國日本怎麼判決未成年殺人死刑 真的希望台灣法官效法 才能有效遏阻這種事再發生 — 少年殘殺母女還性侵!首例未成年被判死刑 法官:泯滅人性 2020/11/21 11:17 未成年殺人,毀了一家3口的幸福人生!1999年4月14日,日本山口縣光市,發生一起殘忍的殺人事件,當時年僅18歲的少年福田孝行(日本法律規定20歲才成年),闖入民宅當中,涉嫌殺害女屋主後姦屍,甚至還殘殺僅11個月大的女嬰。事後屋主,時年23歲的本村洋下班返家後,驚見大門未鎖、家中凌亂,在櫃子裡發現妻子全裸且僵硬的屍體,他立即報警處理,之後警方也在收納櫃最上層,發現被塑膠袋包裹的女嬰屍體。 4天之後,警方逮捕了犯案的福田孝行,他供稱當天下午2點左右,自己喬裝成排水管工人,按門鈴順利進入被害人家中,企圖性侵女屋主本村彌生,卻遭到對方激烈反抗,因此他先是動手掐死女方,再用膠帶綑綁被害人雙手,並封住其口鼻,再對死去的被害人進行強暴。當時年幼的女嬰本村夕夏,在媽媽的旁邊哭鬧不休,福田孝行害怕嬰兒的哭聲引起鄰居的注意,因此冷血的將嬰兒重摔地面數次之後,再用繩索將其勒斃。 之後法院進行一審判決,判兇嫌福田孝行無期徒刑,不過其實日本並沒有真的無期徒刑,尤其未成年少年有少年法保護,若表現良好的話,頂多關個7、8年就可以出獄,檢方不服提出上訴,卻又被廣島高等法院駁回,理由是「犯人才剛滿18歲,思想尚未成熟,顧及被告未來還有無限的可能性」。但是家屬本村洋持續努力上訴,直到2008年4月22日,廣島高等法院重審之後,認為被告福田孝行「惡行重大、泯滅人性」判處死刑,2012年,日本最高法院判決死刑定讞,不過至今仍尚未執行。 受害者丈夫本村洋表示「無情的奪取他人寶貴的生命,的確是很殘忍的一件事。相對的,這個時候犯人才會真切的體會到,被自己殘忍殺害的人,他們的生命也是這樣的無價。死刑存在的意義,不是報復手段,而是讓犯人可以誠實面對自己所犯的惡行的方式。」 https://www.setn.com/m/ampnews.aspx?NewsID=852077 ※ 引述《sam930114 (sam930114)》之銘言: : 備註請放最後面 違者新聞文章刪除 : 1.媒體來源: : ※ 例如蘋果日報、自由時報(請參考版規下方的核准媒體名單) : ※ Yahoo、MSN、LINE等非直接官方新聞連結不被允許 : Ettoday 新聞雲 : 2.記者署名: : ※ 若新聞沒有記者名字或編輯名字,請勿張貼,否則會被水桶14天 : ※ 外電至少要有來源或編輯 如:法新社 : 記者莊智勝/新北報導 : 3.完整新聞標題: : ※ 標題沒有完整寫出來 ---> 依照板規刪除文章 : 快訊/救不回來!國三男遭「彈簧刀割頸」 校方證實:昨夜不治 : 4.完整新聞內文: : ※ 社論特稿都不能貼!違者刪除(政治類水桶3個月),貼廣告也會被刪除喔!可詳看版規 : 新北市某國中一名國三男學生A遭到另名同年級的男同學B持彈簧刀割頸,動脈遭劃破當場 : 大量失血,經緊急送醫後性命垂危,還動用葉克膜搶救,雖然一度恢復生命徵象,但傷勢 : 過重,今(日)仍宣告不治身亡。 : 初步了解,整起事件係因一名國中少女到別班尋找另名女同學時,遭到男同學A喝斥,「 : 你不是我們班的」,要求少女離開;少女心生不滿,因此找上「乾哥哥」男同學B哭訴, : 男同學B因此持彈簧刀到該班找男同學A理論,雙方一言不合爆發口角,B憤而持刀朝著A頸 : 部、胸口連砍5刀,利刃當場劃破動脈,大量鮮血瞬間湧出。 : 男同學A因短時間內大量失血,一度休克失去呼吸心跳,雖經送醫並動用葉克膜搶救後恢 : 復生命徵象,但由於傷勢過重,稍早仍宣告不治身亡。 : 全案經警方偵辦後,考量男同學A傷勢嚴重,且少女坦承教唆犯案,涉犯情節重大、有殺 : 人犯意,經請示少年法庭,將2人以傷害罪改為殺人未遂送辦,於25日晚間10點多移送少 : 年法庭。26日上午,少年法庭裁定男同學B收容、少女責付監護人。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 ※ 當新聞連結過長時,需提供短網址方便網友點擊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31227/2651492.htm?from=ettoday_app : 6.備註: :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以天為單位),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請? : ※ 備註請勿張貼三日內新聞(包含連結、標題等) : -----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7.13.3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03657010.A.3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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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日本失落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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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現在還沒執行 被害人家屬要一輩子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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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該斃掉嚇阻未成年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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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還是電椅,多電幾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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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慘狀分發給各堂口,殺雞儆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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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歲還算未成年 日本真的落後三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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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新加坡怎麼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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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日本這件印象最深刻是豪華辯護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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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小姐管不到,但可以寫卡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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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忘了在哪裡看到 國外有2個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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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走未滿5歲的小孩死掉 判死刑還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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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7 14:12, 4月前 , 12F
台灣有台灣的玩法,犯罪之島不是叫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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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 1992年英國 2個10歲殺2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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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7 14:15, 4月前 , 15F
這案子最有名的部分其實是辯護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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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7 14:15, 4月前 , 16F
的奇葩辯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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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7 14:19, 4月前 , 17F
日本還有個小六女的拿美工刀割人脖子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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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 判多重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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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拿菲律賓還是中東非洲來比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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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象中因為這件事 日本修法刑責從15歲修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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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7 14:22, 4月前 , 21F
12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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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7 14:38, 4月前 , 22F
我記得這個爸爸是不是廢死律師啊?後來就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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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7 14:39, 4月前 , 23F
廢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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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7 14:45, 4月前 , 24F
不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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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被判死是因為朋友?把給他的信件交給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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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7 15:08, 4月前 , 26F
方,把畜牲在法庭裝悔意的假面具揭穿.信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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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7 15:09, 4月前 , 27F
不但無悔意,囂張之外還抵毀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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