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被影射小三周玉蔻不起訴 高虹安發文表達沈痛抗議
※ 引述《humbler (獸人H)》之銘言:
: 標題: [新聞] 被影射小三周玉蔻不起訴 高虹安發文表達
: 時間: Thu Dec 7 19:28:46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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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完整新聞內文:
: 媒體人周玉蔻去年九合一選舉期間,在臉書發文影射新竹市長候選人高虹安是「小三」,
: 高虹安提告周玉蔻涉犯選罷法及加重誹謗罪,台北地檢署認為周玉蔻消息來源為名嘴,縱
: 與事實不符,仍依罪證不足將周女不起訴。高虹安今天中午在臉書發文,連對被不實言論
: 遭攻擊,甚至有無辜當事人親友遭到波及表達沈痛抗議,直指檢方處分草率不負責任,將
: 與律師討論,以其他司法途徑捍衛自身權益。
: → potionx: 證據力不足 應該是學八卦影射方法逃掉了 61.231.74.57 12/07 19:33
: → potionx: 八卦no.1 影射方法遙遙領先 61.231.74.57 12/07 19:34
: → hsuyusheng: 與事實不符但無罪不起訴是怎麼肥事 49.216.51.103 12/07 19:34
跟影射無關,對法官來說這麼清楚的影射跟直接指著鼻子講是一樣的
在自由言論裡面本來就沒有你一定得講事實的必要
只要你是合理評論,或你的說法有訊息來源或你有做到一定程度的查證
縱使你的說法最後被證實有誤也屬於言論自由合理評論的範圍內
又特別針對公眾人物更是如此
這也是新聞一條龍免責的原理
先用不知名網友貼文炒作,然後媒體或名嘴拿出來講
因為消息來源來自於網路論壇上看到的,媒體跟名嘴就免責了
以此案來說,北檢就直接說周玉蔻的消息來源來自於名嘴
所以不管周玉蔻講的是不是事實都無罪好棒棒唷~~
(但如果是罵到綠營就不好說了,真的不好說)
正常來說既然有消息來源那就該去追消息來源對吧
不過北檢跟DPP你們都很清楚的,吞就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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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29.79.21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01949668.A.0F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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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很多東西上法院後還有征戰空間
譬如一開始周玉蔻可以宣稱消息來自名嘴,但如果在當事人澄清後還繼續罵小三
碰到腦袋清楚的法官就還是有可能判有罪
不過直接在檢察官那邊擋掉就沒事了嘻嘻
就跟某人兒子收國外毒品也一定要直接用檢察官擋掉是一樣道理
※ 編輯: shamanlin (220.129.79.211 臺灣), 12/07/2023 20: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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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良公關就DPP走狗,當然不起訴
北檢表示那偽造文書是別人拿給無良公關的,而且上面簽名是真的(偽造也算真的??????
所以無良公關不起訴,至於誰拿給無良公關的,不用去查
北檢直接改名綠檢好了
※ 編輯: shamanlin (220.129.79.211 臺灣), 12/08/2023 00:41:24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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