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被影射小三周玉蔻不起訴 高虹安發文表達沈痛抗議

看板Gossiping作者 (佐藤必須死)時間4月前 (2023/12/07 19:47), 4月前編輯推噓3(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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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umbler (獸人H)》之銘言: : 標題: [新聞] 被影射小三周玉蔻不起訴 高虹安發文表達 : 時間: Thu Dec 7 19:28:46 2023 : : 4.完整新聞內文: : 媒體人周玉蔻去年九合一選舉期間,在臉書發文影射新竹市長候選人高虹安是「小三」, : 高虹安提告周玉蔻涉犯選罷法及加重誹謗罪,台北地檢署認為周玉蔻消息來源為名嘴,縱 : 與事實不符,仍依罪證不足將周女不起訴。高虹安今天中午在臉書發文,連對被不實言論 : 遭攻擊,甚至有無辜當事人親友遭到波及表達沈痛抗議,直指檢方處分草率不負責任,將 : 與律師討論,以其他司法途徑捍衛自身權益。 : → potionx: 證據力不足 應該是學八卦影射方法逃掉了 61.231.74.57 12/07 19:33 : → potionx: 八卦no.1 影射方法遙遙領先 61.231.74.57 12/07 19:34 : → hsuyusheng: 與事實不符但無罪不起訴是怎麼肥事 49.216.51.103 12/07 19:34 跟影射無關,對法官來說這麼清楚的影射跟直接指著鼻子講是一樣的 在自由言論裡面本來就沒有你一定得講事實的必要 只要你是合理評論,或你的說法有訊息來源或你有做到一定程度的查證 縱使你的說法最後被證實有誤也屬於言論自由合理評論的範圍內 又特別針對公眾人物更是如此 這也是新聞一條龍免責的原理 先用不知名網友貼文炒作,然後媒體或名嘴拿出來講 因為消息來源來自於網路論壇上看到的,媒體跟名嘴就免責了 以此案來說,北檢就直接說周玉蔻的消息來源來自於名嘴 所以不管周玉蔻講的是不是事實都無罪好棒棒唷~~ (但如果是罵到綠營就不好說了,真的不好說) 正常來說既然有消息來源那就該去追消息來源對吧 不過北檢跟DPP你們都很清楚的,吞就對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29.79.21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01949668.A.0F8.html

12/07 19:51, 4月前 , 1F
所以你的意思是告錯人了 應該去告源頭
12/07 19:51, 1F

12/07 19:54, 4月前 , 2F
嘻嘻 大家快來玩喔 名嘴說過的一起嘴
12/07 19:54, 2F

12/07 19:57, 4月前 , 3F
就告錯人,300律師團幹什麼吃的
12/07 19:57, 3F

12/07 19:57, 4月前 , 4F
檢查官不起訴,不是法官的鍋啊...不能談
12/07 19:57, 4F

12/07 19:57, 4月前 , 5F
到x營,懂?
12/07 19:57, 5F
其實很多東西上法院後還有征戰空間 譬如一開始周玉蔻可以宣稱消息來自名嘴,但如果在當事人澄清後還繼續罵小三 碰到腦袋清楚的法官就還是有可能判有罪 不過直接在檢察官那邊擋掉就沒事了嘻嘻 就跟某人兒子收國外毒品也一定要直接用檢察官擋掉是一樣道理 ※ 編輯: shamanlin (220.129.79.211 臺灣), 12/07/2023 20:03:03

12/07 20:03, 4月前 , 6F
可是周是媒體人 他有資源可以去查證吧
12/07 20:03, 6F

12/07 20:20, 4月前 , 7F
記得之前那個無良公關偽造簽名事件也是不起訴
12/07 20:20, 7F
無良公關就DPP走狗,當然不起訴 北檢表示那偽造文書是別人拿給無良公關的,而且上面簽名是真的(偽造也算真的?????? 所以無良公關不起訴,至於誰拿給無良公關的,不用去查 北檢直接改名綠檢好了 ※ 編輯: shamanlin (220.129.79.211 臺灣), 12/08/2023 00:41:24
文章代碼(AID): #1bSR3a3u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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