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跟單親媽媽交往需要注意什麼?

看板Gossiping作者 (煙雨傾城)時間5月前 (2023/11/21 11:45), 編輯推噓9(1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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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體而言,單純從法律的角度來論原PO可能有什麼法律上的誤解! ※ 引述《sasolala》之銘言 : ※ 引述《zo6al (我書讀得少 你不要騙我)》之銘言: : : 小弟母胎單身36年 : : 最近經朋友介紹認識一個33歲女生 : : 她離異,獨自帶著5歲大的女兒 : : 跟她相處一段時間 : : 感覺是還不錯 : : 雙方都有要進一步交往的想法 : : 想問問 : : 和單親媽媽交往需要注意什麼嗎? : 本魯蛇73年次 : 曾經有過一段婚姻 : 也有女兒 : 後來頻繁的吵架 後來就離婚了 : 而對方為了要奪取監護權 還有金錢 : 告了我傷害她 民事與刑事都告 離婚的話夫妻本就可以請求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當然法院會具體審酌夫妻雙方之貢獻) : 但這不是事實 法院也還我清白 : 後來長達兩年的訴訟 都很難看見小孩 : (告傷害家暴可以有免費法律扶助的資源 說是女性保護弱勢 : 女生很容易善用資源也不需另外花錢請律師 免費出席 : 但對方律師其實還蠻客觀的 知道這些都不是真的 但畢竟她也不能說什麼 : 反觀我方請的律師大概花了30幾萬... 才發現只是幫寫離婚分配與過目為主) 通常法律扶助會有資格審查,也就是要達到無資力的標準——>看來原PO應該是單薪家庭,老 婆要離婚後無經濟能力才會申請法律扶助! 順道一提,看起來原PO請的律師有幫忙出庭、協調分配方案(不知道有無幫忙刑事案件), 有幫忙的話收費算是合理,不算偏高。 : 離婚訴訟時 她說結婚後 我父母為了不要同住吵架 : 於是用祖先給的財產 買了間約700萬的房子 : 掛在我名下 : 結果離婚時 要求有一半的房產 婚後贈與的財產本來就不能請求剩餘財產分配 : 後來經過協商 中間探視了幾次女兒 : 最後給了60幾萬給她 走向離婚 並且處理孩子撫養權的後續 我擁有探視權 看來原PO的律師有幫忙協調好方案(離婚訴訟中剩餘財產分配本就要爭執何種財產需列入分 配 : 離婚過後 事情處理好的下個月 女兒剛過三歲生日 就告我性侵女兒 : 於是又長達一年看不見人 原PO在這個時候仍有探視權(不是被告了就不能探視)如果原PO仍想探視女兒的話,可以申 請強制執行 : 我跟我爸媽提供了大量照片與影片證明女兒慶生的互動 : 還去台北測謊 說桃園沒有儀器 只能去台北測 : 最後也都是法院還我清白 測謊基本沒有證據能力,不會被當成有罪的標準 : 我很生氣 因為惡意提告的訴訟一直看不到女兒 : 撫養費原本13000我只打算付5000 原PO私自變更當初協議好的方案,女方當然有權可以申請強制執行—->原PO你的探視權也可 以,但你要主張,而不是私自改變方案,當初簽了名有法律效力 : 結果又告上法院 : 後來就告我要支付一整年的撫養金額 法院還送支付命令給我的總公司 : 總公司人資還寫Email問是否要執行 : 後來我也寫訴狀反擊 沒有讓我看小孩卻還要我一直給錢 這太不合理 所以反擊的結果?看起來也是需要女方給予原PO探視權。 : 人生在很痛苦的時候 跑了大概法院20幾次 可以理解原PO的痛苦,但遇到法律問題還是有必要諮詢律師! : 最後到現在穩定給我每月探視小孩兩次 我也就乖乖給錢 : 她去找尋她的真愛 女兒現在七歲多了 上國小一年級了 : 告訴我孩子的媽一直再換男朋友 : 還叫對方叔叔叫爸爸 我只好糾正女兒這說法 : 所以想要找單親媽媽的還建議想清楚 : 不是每個單親媽媽 都不會告人的 : ##### : 沒想到這樣多人會回覆這文... : https://i.imgur.com/qaLv2UN.jpg
: 其實也只是個人生的血淚史 大家看過就忘了吧 女生別拿去使用就好 : -- : 抖音一響 父母白養 : 鼓聲若響 江蕙快活 : 喇叭一響 山羊控場 : 垃圾若響 奔跑追場 ---- Sent from BePTT on my iPhone15,4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3.134.9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00538313.A.034.html

11/21 11:46, 5月前 , 1F
你是律師嗎 感覺有點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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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 11:48, 5月前 , 2F
看那一篇,我心中的os是,他前妻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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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 11:48, 5月前 , 4F
注意腎和腳 別腎虧和每天腳軟 古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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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 11:49, 5月前 , 5F
仔就是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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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 11:54, 5月前 , 6F
前妻離得好+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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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 12:02, 5月前 , 7F
叫他用親權改定看看啊 如果前妻真的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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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調官訪視等都有機會搶回小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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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 12:11, 5月前 , 9F
收費確實是正常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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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 12:11, 5月前 , 10F
這篇中肯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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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 13:15, 5月前 , 11F
回樓上!家調訪視官去我前妻那邊訪視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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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 13:16, 5月前 , 12F
妻帶他去看的地方並不是前妻跟小孩住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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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 13:17, 5月前 , 14F
等我看到訪視報告內的照片跟法官提出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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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律師就說因為當天女方上班忙碌,所以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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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在另一個地方訪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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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也才信,沒有說要重新訪視。所以訪視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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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 13:19, 5月前 , 18F
用嗎?懷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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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 13:23, 5月前 , 19F
還有程監等等 我也有案件訪視兩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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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 13:24, 5月前 , 20F
就看律師凹的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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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 13:27, 5月前 , 21F
推理性專業,那篇真的很偏頗還一堆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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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 13:27, 5月前 , 22F
女男跟著悲憤笑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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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 13:37, 5月前 , 23F
女方這樣作可能花費0元,男方防守花費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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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 13:37, 5月前 , 24F
萬元,和無數開庭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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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 15:31, 5月前 , 25F
法條滿分,實務上幫助不大,光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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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 15:32, 5月前 , 26F
個強制執行申請搞下來要花多久?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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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勞力不如用經濟手段,讓對方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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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 15:32, 5月前 , 28F
,之後再來協商,台灣現在的問題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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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走法院對主動的一方往往成本過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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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你說得探視申請強制執行這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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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怎麼舉證對方不給探視?什麼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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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 15:32, 5月前 , 32F
證據法院才會受理?就像很多人說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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誣告,這誰不知道?只有真正走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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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 15:32, 5月前 , 34F
院開過庭才會知道連要說服檢察官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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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 15:32, 5月前 , 35F
他媽的有夠困難,更別說說服了他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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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 15:33, 5月前 , 36F
未必要起訴,起訴了還要再去說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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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 15:33, 5月前 , 37F
官,誰有那麼多時間精力在這些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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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 15:33, 5月前 , 38F
上面耗…
11/21 15:33, 38F

11/21 16:55, 5月前 , 39F
屁話一堆
11/21 16:55, 39F

11/22 01:27, 5月前 , 40F
gains救了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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