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參選] diefishfish
※ 引述《Kay731 (K少)》之銘言:
: 死魚魚的政見如沒事前審查,
: 應該就是讓選舉人投票審查,
: 既然選上了,就代表這些選民支持他的政見,
: 而且板主有4個,現在機制還算完整,
: 還有自律規範,有什麼不行的地方,
: 合議制的時候否決就好,
: 事後改政見也只是屈服上任的更易,
: 根本不是他的意見不是嗎?
惡意參選
版規21有規定
(2).惡意參選需過半數以上同意才達標(若剩兩位板主,則兩位都要同意)
現在u 一人判惡意參選是用政見來判
應該是有衝突的吧?
然後說資格審查沒審
用你們都有投就沒差
那資格審查484可以廢了= =
以後用投票審就行 誒嘿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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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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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代表版規有衝突啊,需兩位決議,變成一人發公告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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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kuijun228 (123.240.145.93 臺灣), 10/29/2023 17:3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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