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你各位高速公路都開多少?(認真)

看板Gossiping作者 (吹笛牧童)時間6月前 (2023/10/22 19:23), 6月前編輯推噓0(3337)
留言43則, 6人參與, 6月前最新討論串5/5 (看更多)
: 撇去超速、鑽縫仔不提 : 其實高速公路上最大的亂源是並排仔吧 並排的確不好,但不好是因為危險 像這次的遊覽車左右晃動,如果併排,你就會在掃尾名單裡 不併排至少掃不到 : 常常在內線或中線跟旁邊的車等速前進 : 別人要超車也超不了 這個理由其實是你想超車吧 XD 現在很流行一個道德勒索 說是後車只要比前車快,就算前車也很快,前車就是得讓 不過台灣就是允許最高速行駛在內線啊 原因是車多,如果不允許,那叫那些車跑哪去? : 如果你跟外線車等速, 就代表你開太慢了 : 應該稍做減速並切到外線 : 是不是該推廣這個概念呢? 有沒有並排仔的掛啊 推廣很久了,不是不知道,是沒有說服力 不然,能以最高速行駛內線,你也應該知道,但你有被說服嗎? 跳針的部份不必了,重點是有沒有新論點 : BTW, 由於國道時速110容許到120 : 大部分轎車又是快樂速錶 像這就是舊論點,你知道現在很多車都有導航吧! 那你知道導航能測速嗎? 像我裝的導航,一直都有衛星測速 原本我以為測速就是用距離除以時間,而衛星測距會有誤差,時間也有誤差 我打算用 worst case 算出最大誤差以證明其不可信 結果我找到文章說 GPS 測速用的是都普勒效應,而不是距離除以時間 而因為使用的公式不同,使得 GPS 精度大為提升 想賴到 GPS 不精確似乎不行了。頂多就是賴到沒校正,而雷射測距儀是要校正的 政府抓超速經常失準,慢車測成高速被嘲笑。可是衛星測速因為原理不同,準多了啊。 好吧,還有個說法,大部份人用的是手機導航,平時沒切到速度功能顯示 就這點來說,的確不是每人都像我一樣裝車機 : 所以轎車開個121、122是很正常的 : 以上 不如我們來算一下超車要幾秒吧! 如果時速 110,因為安全距離要保留 110/2=55m 原本我車在前車之後 55m 超過後,也要超過 55m 才能切回中線車道,所以一樣是 110m 當中線車是 110km/hr, 我方車小小超速 10km/hr,要花幾秒來超車? 110m/(10km/hr) = 39.6 秒 本算式可以直搜丟進 Google 搜尋器,它就會做含單位的計算 以上是忽略了前車的車長,如果前車車長 10m, 就必需要超過 110+10=120m 類似這樣微調你的算式,懂吧。 39.6, 我也不用記這個數字,只說半分鐘就好 也就是中線車道若也是極速,我方就要花半分鐘才能超車 這數學都能證明的事 有人說,超車應該要十秒內完成,不然你就別超好了 那我們也能算一下這樣要用多少車速去超 110m/x = 10 秒 x = 110m/10秒 = 39.6 km/hr 賓果,必需超速 39.6 km/hr 注意到,超速 40 km/hr 就要吊照了 換言之,如果你十秒就能完成超車,你大概就必需被吊照 XDDDD 以上都可以用數學證明的好嘛,我算式都給你了,請自行驗算 當然有別的方法可以兼顧,讓我們看看怎麼做的 1。當我是後車時,不保留安全距離 55m 我不留了,直接貼背貼近前車,然後才左切 這是很多人的做法,所以他們才會覺得自己超車很快 算式不必重覆,上面我說要超的距離 110m 直接對折,所花的時間當然也對折 39.6 秒約 40秒,對折就是 20 秒啦 2。當我超過後,不等右後方車離我夠遠,馬上就切回中線 這種我只想罵人,你憑什麼! 但我明白跟你講,很多人以為'你右邊沒空,你為什麼不切去中線' 那就是在要求這個;你要求你的前車不保持安全距離就切走 除非車很少,內線車能隨時切回中線;但這種很多後車會直接切中線,懶得囉嗦 而如果內線前車是在超車中,只大概超速十公里 那麼需要花的時間就是半分鐘;這我用數學都證明了 所以我們會很沒耐心 : 推 vckgal: 沒錯 誰管你開多快 重點是不要佔著車道 114.136.240.120 10/22 18:08 這就是很常聽見的論調,從道德出發是文組的作法 是個理組就一定要參考一下我的算式 如果只因為文字辯論,訴諸道德就一定要怎樣 那你和寫一篇公文要求太陽從西方升起有何不同? 是理組一定要驗算一下 : 推 poisonB: 超車道定速100 去國外早就被開槍了 180.217.17.110 10/22 18:08 像這的確不行,因為不會超速幹麻不加速 但如果前方塞車,我也不會要求對方 要不然前車 100,你多少?你塞在後面不也是 100 嘛 大家都一樣快不上去,都一樣只要前方沒車就願意催油 你不比前車高明好嘛! 但有時真的整個車陣會有個頭 是的,沒錯;但那不是後車可以明白確認的 真要看清這個車陣,應該用直升機 台灣打算用高速公路專用的交通直升機來解決這個問題嗎? 在臉書上有個討論串,網友們聊到 為什麼可以用測速照像拍超速,卻不能用它拍龜車? 警方回答是因為必需排除爭議 然後一堆人就在那邊說排除爭議很簡單,寫個程式就可以 嗯哼。。我算式都推導出來了,正常超車可能要花四十秒 而如果超車極快,反而是你有可能要吊銷駕照 因此警員要對龜車搜證,就必需盯著拍四十秒,才能確認'不是超車中' (眼睛看到直覺是龜車沒用,要搜證,不能用感覺定罪) 或者,督促高工局快點用直升機來改善高速公路交通 (不是買而已,還要出勤,每趟油錢都很貴 查查一些登山客不小心受困高山出動直升機的新聞就知道很貴了) : → vckgal: 佔內線道的最愛拿時速說嘴 但重點是你不要 114.136.240.120 10/22 18:09 : → vckgal: 佔著車道擋別人 114.136.240.120 10/22 18:09 我這次用數學說嘴 XD --------------------------- 還有一點我說不過我同學,來這裡請教大家 本身我對於'只要我比你快,就算你很快也得讓'這道德觀是接受的 因此別炮我 我要談的是另一個:若不論道德,只先論安全,請證明這安全 因為有人說:如果前方龜車而他不切換車道 後車要切換至中線道,會增加切換車道的次數;所以不安全 這就是龜車應該切至中線道的理論基礎;其實是先有理論,然後才出現道德的 但是問題來了:如果我希望少切換車道,所以是龜車應該要切換車道 以我的觀點來說,是切換車道次數變少了 但以整個高速公路上所有車來說,這輛龜車也增加了切換車道次數 我少一次就是他要多一次,是哪裡省了? 當我同學提出這點時,我真的有突破盲腸的感覺 對啊,是哪裡省了? 反而是龜車全切回中線,是方便了飆仔吧 抱歉,掃了你的興,讓你不能全速飆車 然後你還要用道德勒索我? 看來就算文組也說不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204.216.25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97973826.A.8EE.html ※ 編輯: HuangJC (123.204.216.250 臺灣), 10/22/2023 19:25:02

10/22 19:25, 6月前 , 1F
錯誤觀念 內車道是超車道
10/22 19:25, 1F

10/22 19:26, 6月前 , 2F
沒有要超車就不要開內車道
10/22 19:26, 2F

10/22 19:26, 6月前 , 3F
請遵守高速公路的標誌
10/22 19:26, 3F

10/22 19:26, 6月前 , 4F
內車道為超車道
10/22 19:26, 4F
哪錯誤了,我是要超車中啊,但超一次要花四十秒

10/22 19:27, 6月前 , 5F
廢話太多
10/22 19:27, 5F

10/22 19:28, 6月前 , 6F
開個車哪來這麼多毛?
10/22 19:28, 6F
你沒耐心怪我囉,我有算式,我比你嚴謹 當你很簡單的認為前車是龜車時 你也許也被別人認為是龜車 抱歉,你這種人,寬以待己,嚴以律人,我還見得少了? 你被塞成後車時,你有馬上切回中線嗎?沒有你就是龜車 之前有一支影片,就是要抓龜車 結果他們發現要抓時對方還是肯讓,很難抓到龜車 你真的用心去驗證就知道了

10/22 19:29, 6月前 , 7F
你講得好複雜喔!管他時速多少,龜內
10/22 19:29, 7F

10/22 19:29, 6月前 , 8F
線完全沒這個問題,讓後車去煩惱就好
10/22 19:29, 8F

10/22 19:31, 6月前 , 9F
龜內線的就是造成塞車的主因
10/22 19:31, 9F

10/22 19:31, 6月前 , 10F
高速公路上看到內線路隊長 記得感謝
10/22 19:31, 10F

10/22 19:31, 6月前 , 11F
塞車就是他造成的
10/22 19:31, 11F

10/22 19:31, 6月前 , 12F
沒那麼複雜 直說你就是愛擋
10/22 19:31, 12F

10/22 19:32, 6月前 , 13F
塞車總比死翹翹好
10/22 19:32, 13F

10/22 19:32, 6月前 , 14F
你嚴謹干我屁事
10/22 19:32, 14F
那你用感覺去指責別人也關我屁事 高工局在臉書開的討論串,就是在說有在抓,但很難抓 做事的人就是這樣 不然換你去抓抓看,不過不被承認你的檢舉時別灰心喔~ 畢竟警察也很難開單,真正做事的就是這樣

10/22 19:35, 6月前 , 15F
日本人說台灣人不介意造成他人困擾
10/22 19:35, 15F

10/22 19:35, 6月前 , 16F
這話說得很貼切
10/22 19:35, 16F

10/22 19:36, 6月前 , 17F
內線路隊長即使造成多數人不便
10/22 19:36, 17F

10/22 19:36, 6月前 , 18F
還是很堅持要龜在內線當路塞
10/22 19:36, 18F
兼聽則明,兼聽是必需的 有網友說建議修法,內線可以比最高速限多 30km/hr 說些這種還比較有建設性 不然我數學都證明給你看了,正常超車花四十秒是合理的 你只用文字和我談,是文組的嗎?

10/22 19:37, 6月前 , 19F
只因他個人覺得對他方便安全
10/22 19:37, 19F
不是覺得而已,我都證明了如果十秒可以完成超車 那你可能超速約四十公里,準備吊照 靜下心看我的算式吧!都用數學證明了 ※ 編輯: HuangJC (123.204.216.250 臺灣), 10/22/2023 19:39:44 對了,後來我在討論串裡看到一個網友抱怨他被拍到超速三十公里 XDDD 完全符合我的算式 ※ 編輯: HuangJC (123.204.216.250 臺灣), 10/22/2023 19:41:36

10/22 19:44, 6月前 , 20F
公路速限是一回事, 如何使用是一回
10/22 19:44, 20F

10/22 19:44, 6月前 , 21F
兩者不相干, 內車道為超車道就是用
10/22 19:44, 21F

10/22 19:44, 6月前 , 22F
來超車 紓解車潮使用的
10/22 19:44, 22F
你說不相干就不相干,我是用數學算式證明相干的 這就是理組的做法 你一直繞在概念上,是文組的做法 注意到,我原本也沒堅持相干,我是數學算完才發現它相干的 理組就是這樣,講算式,講證據的 別人說相干,你只說你不想聽 這代表你把自己升做裁判 你說服我的方法,只有一直說你是裁判 這沒什麼好討論的 如果真讓你當官,你可以強制執行你的理想 我會被你開單 但你的做法也會開到自己單 因為公平做就是這樣,明明都能證明 ※ 編輯: HuangJC (123.204.216.250 臺灣), 10/22/2023 19:48:33

10/22 19:45, 6月前 , 23F
畢竟 車內儀表板的顯示速度不會等於
10/22 19:45, 23F

10/22 19:45, 6月前 , 24F
實際速限. 只要遵守車道使用規則
10/22 19:45, 24F

10/22 19:46, 6月前 , 25F
即可大幅提升流量 降低塞車機率
10/22 19:46, 25F
還在談哈哈錶?所以你是不是沒爬我的文,直接推文?

10/22 20:00, 6月前 , 26F
指出你文的錯誤而已
10/22 20:00, 26F

10/22 20:01, 6月前 , 27F
內車道為超車道 別錯誤引用8條-3
10/22 20:01, 27F
那建議你檢舉啊 找到法條只是律師的高度,不代表會成案 一堆人找到法條就要說自己對了,那才叫一知半解 你執行不下去的 目前能執行的,必需搜證對方龜速且前方無車一分鐘 不然就是有爭議 你可以找新聞,有成案的最高速好像是 90 開到一百的你找找有沒有檢舉成功的 ※ 編輯: HuangJC (123.204.216.250 臺灣), 10/22/2023 20:04:23

10/22 20:01, 6月前 , 28F
那是無標誌時候才依據的條款
10/22 20:01, 28F

10/22 20:02, 6月前 , 29F
麻煩看清楚第八條最後一段
10/22 20:02, 29F
第一項第一款之處罰,公路主管機關應設置交通裁決單位辦理; 其組織規程由交通部、直轄市政府定之。 如果你不是指這段,那你附網址好了 別以為講那麼簡略,別人看到的都和你講的一樣 ※ 編輯: HuangJC (123.204.216.250 臺灣), 10/22/2023 20:06:56

10/22 20:09, 6月前 , 30F
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 其車
10/22 20:09, 30F

10/22 20:10, 6月前 , 31F
道之使用,除因交通事故及道路施工
10/22 20:10, 31F

10/22 20:10, 6月前 , 32F
依臨時或可移動標誌指示或交通勤務
10/22 20:10, 32F

10/22 20:11, 6月前 , 33F
警察指揮外,應依設置之交通標誌,
10/22 20:11, 33F

10/22 20:12, 6月前 , 34F
或號誌之規定, ***無設置者****
10/22 20:12, 34F

10/22 20:12, 6月前 , 35F
應依下列規定:
10/22 20:12, 35F

10/22 20:14, 6月前 , 36F
既然都有設置 內車道為超車道的號誌
10/22 20:14, 36F
好,最後一段是這個: 執行任務之救護車、消防車、警備車、工程車及救濟車,必要時得不受車道使用之限制。 但應依規定裝置明顯警示標識。 ※ 編輯: HuangJC (123.204.216.250 臺灣), 10/22/2023 20:15:12

10/22 20:15, 6月前 , 37F
當然是遵守號誌為主
10/22 20:15, 37F
這個'當然'是你說的 你人生中很少碰到矛盾? 只要有矛盾一定是別人的錯? 沒關係,你就去執行 看推不推得動 別只用律師的高度,要用法官的高度 必需勝訴才拍板 所以我叫你別找法條,要找新聞;而我找過了 ※ 編輯: HuangJC (123.204.216.250 臺灣), 10/22/2023 20:18:06 來談另一個平行世界,不必找證據,我們猜想一下 如果只要你檢舉前方龜車,就一定開罰 即使龜車前方也塞車,都不成其理由,一律開罰 完全執行'內線為超車道',把這當最高信條 即使塞車也一樣 那會有什麼結果 結果是大家都不敢在低速開在內線道,沒有錯 但大家也必需開去中線道 可是台灣車就是這麼多啊,怎麼辦到? 不會有其他壓力給政府嗎? 你要推可以,你必需支持政府這麼做 你真覺得政府扛得起壓力這麼做? 去推吧,那是你的自由 但你不能告訴我目前已經是這樣 這沒說服力 別再翻法條了,要翻新聞

10/22 21:28, 6月前 , 38F
超車超不過請開去旁邊哄X
10/22 21:28, 38F

10/22 21:29, 6月前 , 39F
明顯阻礙交通的請滾去旁邊
10/22 21:29, 39F
哄什麼? 沒有超不過去,只是要超半分鐘,這是數學可以證明的 而如果你很快就能超過去,那你的速度接近要吊照,這也是數學可以證明的

10/23 09:24, 6月前 , 40F
法條在那裏不去遵守 看新聞... 嘻嘻
10/23 09:24, 40F
自己解釋法條,我也跟你嘻嘻 我打過官司,請的律師有牌,引的是六法全書 我也很希望片面宣佈自己勝訴啊! 沒人像你這樣自行認定法條的啦 你以為你是法師,唸完咒語就要生效嗎? 其實你根本只是麻瓜 > 而如果你很快就能超過去,那你的速度接近要吊照,這也是數學可以證明的 就在你前面一行而已也能忽視 那你有遵守別超速嗎?還是你可以挑喜歡遵守哪條? 法條如果單純不矛盾,當然你可以理解 但法條很常矛盾啊,你為什麼認為你決定的優先權正確? 你升法官了? 看新聞就是在搜集判例,更能理解現實世界裡法律的運作 而不單純是你認為 ※ 編輯: HuangJC (123.204.216.250 臺灣), 10/23/2023 10:24:40 》日本人說台灣人不介意造成他人困擾 》這話說得很貼切 這話我覺得很有道理 尤其是單方面認定對自己有利的事實 不兼聽雙方的那種人

10/23 10:44, 6月前 , 41F
這問題在網路上得不到正解的 光是
10/23 10:44, 41F

10/23 10:44, 6月前 , 42F
法規寫的文鄒鄒的就讓人各自解讀了
10/23 10:44, 42F

10/23 10:44, 6月前 , 43F
然後再衍生出一堆自我中心的歪理
10/23 10:44, 43F
之前我和一個年輕人辯論,愈辯愈覺得奇怪 他舉的都是法條,但無法自圓其說 突然我問他:你開車幾年了 他回我:我高中生,連機車駕照都還沒考 幹,難怪只把文字當文字,這社會不是這樣運轉的,他完全反經驗.. ※ 編輯: HuangJC (123.204.216.250 臺灣), 10/23/2023 10:5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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