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法官崩潰!詐欺案如土石流解方難尋 司法院要基層吃自己引眾怒

看板Gossiping作者 (H2大大)時間6月前 (2023/10/12 12:34), 編輯推噓5(5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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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說,提供人頭帳戶是判幫助洗錢,初判一般是判2-3個月有期徒刑而且不能易科罰金。 會對人頭帳戶不這麽苛責是因為他們並不是真的賺到詐騙金額,詐騙的錢還是給幕後集團吃去了,而提供人頭帳戶的人大部分都是太笨,念在初犯就不會判太重,只是如果來第二次第三次,就不可能這麽爽了。 車手跟做機房打電話、傳詐騙訊息的那些,就應該要重判,明顯是罪魁禍首,有的法官還給緩刑,不知道在緩什麼意思的,一放出去就窩起來另起爐灶或跑出國繼續詐騙了,老是同樣那幾個在詐騙,還從一線小弟做到上游老闆,儼然事業有成。 話說回來,刑度可以檢討,但不能模糊行政機關應盡的責任,之前檢察官已經呼籲過前端管控的機制,不知道我們的政府部門進度怎麽樣了?可不能把詐騙的鍋全丟給司法了,加油好嗎?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6.133.1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97085280.A.434.html

10/12 12:35, 6月前 , 1F
你對罪魁禍首的定義好奇怪,車手不就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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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12:35, 6月前 , 2F
工仔而已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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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12:35, 6月前 , 3F
幕後集團也是關個不到3年,關15年案子就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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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12:36, 6月前 , 4F
了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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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12:36, 6月前 , 5F
都黨的好朋友 誰理你們 選贏自己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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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12:36, 6月前 , 6F
不禮讓行人罰6K有效代表高刑罰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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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12:36, 6月前 , 7F
,不改就代表資金鏈的後面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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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12:36, 6月前 , 8F
在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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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不上就自己聰明點或加入發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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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12:38, 6月前 , 10F
沒看該進去關的一年後還在外面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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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下跟民進黨吃飯開趴 上招待所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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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12:38, 6月前 , 12F
高階警官喝酒開查某 大哥小弟的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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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12:38, 6月前 , 13F
好麻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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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12:44, 6月前 , 14F
行政機關做得很好,因為現在景氣好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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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12:44, 6月前 , 15F
詐騙業興起應該考慮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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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13:11, 6月前 , 16F
你講得太複雜了 人民的想法是:唯一死刑
10/12 13:11, 16F

10/12 13:11, 6月前 , 17F
就不會有人詐騙 法官為什麼不判詐欺死刑
10/12 13:11, 17F

10/12 15:47, 6月前 , 18F
因為刑法有間接正犯設定 車手會被認為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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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15:47, 6月前 , 19F
犯罪工具 除非有犯意聯絡才被認為是共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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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15:47, 6月前 , 20F
正犯 因為科技先進男難以差查出又要避免
10/12 15:47, 20F

10/12 15:48, 6月前 , 21F
冤獄發生所以妥當考量結果是緩刑
10/12 15:48, 2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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