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為了改善交通你願意犧牲多少
一個有趣的問題:為什麼交通部長不開放直選?
我們可以選縣市長,選議員立委,但就是不能選交通部長(及其他部長)
其實不只台灣不能選,對吧...
政治體制其實大同小異,抄來抄去
五權憲法其實改自三權
事實上真正的問題是:交通,無法由交通部負責;那只是取這個名字而已
交通部長下台,只會換另一個上台
而換一個人是不會想到要改什麼政策的
那就是要整個政黨想到解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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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tylishTrade: 解放容積率 讓大家都擠進城市 36.225.66.128 08/21 03:19
: → StylishTrade: 才是對的 好嗎 36.225.66.128 08/21 03:19
: → StylishTrade: 城市就應該熱熱鬧鬧 QQ 36.225.66.128 08/21 03:20
城市應該減壓,整個台灣搞到只有台北夠水準也很怪
: 推 bttdnr: 城市就是給富人爽的,我在紐約住了兩年就 36.227.79.123 08/21 03:26
: → bttdnr: 摸摸鼻子閃人了。沒有五十萬美金年薪,就 36.227.79.123 08/21 03:26
: → bttdnr: 不要去蹭那種大都市。 36.227.79.123 08/21 03:26
: → tom12122323: 摩托車比四輪更有效率利用馬路面積、 101.12.101.133 08/21 07:41
: → tom12122323: 更環保 低能政府:禁摩 101.12.101.133 08/21 07:41
你這讓我想到一個有趣的辯論
由 1 開始的正整數,所有數和 S1 和 所有偶數和 S2, 哪個大?
論點 A: S1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 無限大
S2 = 2 + 4 + 6 + 8 + 10+ 12+ 14+ 16+ 18+ .... 偶數... 無限大
很明顯嘛,S2 = 2 * S1 ; 因為 S2 每一項都是 S1 的兩倍
所以不管 S1 多大,S2 一定是兩倍大; S2 > S1
論點 B: S1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 無限大
S2 = 0 + 2 + 0 + 4 + 0 + 6 + 0 + 8 + 0 + .... 偶數... 無限大
很明顯嘛,S1 有全部的正整數數列,而 S2 只有偶數部份,奇數部份要濾掉
因此是 S1 > S2
以上兩種說法,是因為觀察的方式不同,所以列出的算式不同
而列式不同,結果就不同
論點 A 認為偶數就是正整數的兩倍
論點 B 認為偶數就是正整數中,過濾掉奇數剩下來的數
都是認為事實很簡單,都是相信自己的觀察
就我觀察,每千人裡,持有的交通工具數量
台灣的汽車略少於日本的汽車
而台灣的機車,遠大於(十倍以上)日本的機車
所以台灣的汽車就算再多一點點,問題不大
但台灣的機車必需減少,大量的減少
每十輛中留下一輛就好,這樣才能和日本這個先進國家做比較
摩托車更能利用道路面積,只發生在停車時
一但行駛就必需解壓縮,拉開安全距離
當然刻意不保留安全距離也行,但這就是一堆小擦撞不斷發生的原因
又或者低速行駛也行,那就別嚷嚷路不夠大,不夠直,不能加速
別嚷嚷政府速限訂得太低,反正實用上就是低速,所以不必大的安全距離
當然,這一切都導向需要公共交通
那就來談公共交通,而不是從汽車為主改為摩托車為主
若都以單人駕駛為例,摩托車是兩個座位只坐一人,汽車是四個座位只坐一人
但是道路就是那麼大啊,要節省是一定分割車道嗎?分割車道只能在車流靜止時為之
之前在某車種分流的橋上就發生機車事故
有人說'左邊是汽車道,那麼大的路面卻只給少數汽車使用;機車數量遠大於汽車'
(因為橋上車種分流,所以是有汽車道沒錯)
但也有人說'機車在機車寬度的道路標線就不能好好行駛,鑽來鑽去
若開放只是把鑽來鑽去的習慣擴散至一般車道'
當然啦,有人是認為用汽車道的寬度,加上機車的車身窄小,會更好騎
而有人(就在這板上)則是建議乾脆所有車道都加劃標線
明確的把機車的寬度劃上,這樣在車道分割後要偏左偏右也是要打方向燈,也不能亂換
(換得快就是蛇行啊,這時定義就明確了)
就是因為觀察的點不同,所以'看起來很簡單'的事實也會不同
這就是我前面列兩種數學式子的用意
你只看你看到的,當然覺得很簡單就是這樣
若這麼簡單,那為什麼不推廣獨輪車?只有一個座位
比兩輪的機車還要省路面空間不是?
你要看它省的空間,它就是省
你要看它不安全不該省,它就是不安全不該省
機車若要安全,並不是路面寬度劃到一半,前後左右安全距離都只有汽車的一半
而是要和汽車有一樣大的安全距離,才會安全
因為它就是比汽車容易晃動;相對汽車它是那麼容易外拋打滑的工具
所以我們規定分割車道只有靜止或低速時為之
要不然把汽車全禁,全部道路標線都以機車寬度來設計
然後嚴抓晃動,禁止任意變換車道,機車是受得了?
(換車道都要打方向燈,禁止一打即換,三秒內不得變兩道以上)
用這樣的限制下去,一大堆機車的駕駛習慣只能用糟透了來形容
汽車不是沒這種車,只是我們早就給他們'糟透了'這形容,不至於沒正確評語
而機車卻是大量的沒有正確評語,習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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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沒專業是要怎樣選?
這樣就會類似於蓋不蓋核四叫人民公投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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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不一樣,汽車會需要更大的空間,是因為汽車通常速度更高
事實上在很多事故討論裡,當後車撞前車,我開車我都習慣說後車全責
但我注意到很多機車騎士會向外檢討,不肯直接引用後車全責
因為他們根本沒有剎住的習慣;剎不住
在一樣的緩衝距離裡,汽車的討論習慣是剎得住,而機車是剎不住
所以解壓縮這件事,其實機車比汽車嚴重
如果汽車也低速緩行,那麼安全距離也可以抓很少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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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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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力執行就有人說政府搶錢
你是要支持你信任的法案
還是即使法案有爭議,也先支持政府?
就好像我支持取消禁行機車
但當還有禁行機車時,我也會依著禁行機車的討論
無非就是還想走體制內的路
若只要支持取消禁行機車
就認為可以和警察嗆,而不是先找立委修法
那你要一條一條審視,還怎麼強力執行法律?
每條要執行都有但書,不只是法律裡的但書
還包括情理法裡面,情與理造成的但書
一堆但書要兼顧,是要怎麼強力執法?
噓
08/21 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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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1 10:14, 10F
總統直選其實問題不大
總統有另一個稱呼,叫做'最高民意代表'
民代和技術官僚是不同的
但各級官員再由總統來任命
比如,我們可以有國防部長,部長再訂政策
但如果政策直接由人民投票
那麼不當兵好不好?好
不繳稅好不好?好
不該做的事,卻都投票通過,那怎麼辦?
照我說,有些要求只能淪為口號就是這樣
像如果投票,要不要改善交通,當然是要
但卻無法投出要怎樣改善交通
所以那些要求都很好,但都不能做
只要不是直選官員,每個官員都不敢做;那也間接證明了,不能做
如果有人想法是個句子'很簡單啊,為什麼不XXXXXXX'
嗯,就是不行,他就是想太少
不管哪個部長上台都不會答應做,這就是事實
※ 編輯: HuangJC (116.241.233.114 臺灣), 08/21/2023 10:2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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