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最後身影曝!26歲男139線跑山壓車自摔 已刪文
大家覺得家屬提出國賠的機會大不大
如果提出國賠,有啥理由?
我先來猜猜
1. 速限40公里的標示,是否夠大夠清楚?
如果沒有大到盲人都能看到,政府是不是有賠償責任?
2. 速限40公里的標示,有沒有每五十公尺放一個?
如果只放了一個標示,是不是以為大家都一定會看到?
政府是不是有賠償責任?
3. 為什麼那邊要做彎道?不能截彎取直嗎?
政府的道路設計是不是有疏失?有沒有賠償責任?
4. 為什麼那邊有路樹?不是山裡面,到處都是樹了嗎?
政府亂種多餘的路樹,造成民眾撞上去的風險,是不是應該賠償?
大家覺得還有啥理由嗎?
我相信人的創意無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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