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李菁琪律師 FB

看板Gossiping作者 (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時間9月前 (2023/08/11 03:38), 9月前編輯推噓6(7125)
留言33則, 5人參與, 9月前最新討論串5/9 (看更多)
台灣會不會被美國發出三級旅遊警示 EX: 台灣政府目前正對一些在海外違反台灣法律的人 (特別是在我國境內合法使用大麻者) 在過境或入境時採取刑事制裁措施 呼籲欲前往台灣旅行的人重新考量 避免可能有被拘留、禁止出境等風險 台灣當局正廣泛的控管在海外與吸食大麻相關之行為 針對網上發布的相關影片、言論等進行檢討 依據公告內容 只要在海外有引誘吸食大麻相關之言論或作為 均可能觸犯台灣法律而遭台灣當局進行刑事追訴 XDDDD FYR: https://www.cna.com.tw/news/aopl/202307030334.aspx ※ 引述《z753951zxc (這是ID)》之銘言: : 【綠黨主席李菁琪依法務部8/9新聞對Elon Musk違反毒品條例引誘他人施用毒品罪提出刑 : 事告發採訪通知】 : 依據8/9法務部新聞稿指出"行為人在網路上教導他人施用大麻,或散布「大麻無害論」 : 而引誘他人施用大麻,可能構成引誘他人施用第二級毒品罪。"因此依據此新聞稿之內容 : ,綠黨黨主席李菁琪對於伊隆瑪斯克(Elon Musk)提出刑事告發其散播大麻無害論以及 : 公然於網路節目上抽大麻,更甚至放寬其所擁有之社交平台”Twitter”對於大麻廣告管 : 制,而有鼓勵大麻合法化且有引誘不特定之一般大眾施用大麻之嫌,提出刑事告發。 : 據法務部新聞稿指出,不論海內外及是否為國人皆可列為中華民國法律所追訴之對象,據 : 此,李菁琪將對Elon Musk提出刑事告發。 : 歡迎媒體先進蒞臨,敬邀採訪,謝謝。 : 時間:8月11日(五)上午10時至10時30分 : 地點:台北地檢署門口(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31號) : 歡迎一起來告發 : https://i.imgur.com/HhxvK9B.jpeg
: 來源: : https://www.facebook.com/bettercallzo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7.21.5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91696315.A.BC5.html ※ 編輯: kaky (114.47.21.50 臺灣), 08/11/2023 03:39:18

08/11 04:29, 9月前 , 1F
第八條後段看一下好嗎,施用除外
08/11 04:29, 1F

08/11 04:30, 9月前 , 2F
說錯
08/11 04:30, 2F

08/11 04:31, 9月前 , 3F
是第五條第八款後段
08/11 04:31, 3F

08/11 04:31, 9月前 , 4F
八、毒品罪。但施用毒品及持有毒品、
08/11 04:31, 4F

08/11 04:31, 9月前 , 5F
種子、施用毒品器具罪,不在此限。
08/11 04:31, 5F

08/11 04:39, 9月前 , 6F
法務部是引用第五條第八款的前段,所
08/11 04:39, 6F

08/11 04:40, 9月前 , 7F
以Z姐才會說要去告發馬斯克,但馬斯克
08/11 04:40, 7F

08/11 04:40, 9月前 , 8F
有在美國吸大麻的行為就會因為後段的
08/11 04:40, 8F

08/11 04:40, 9月前 , 9F
例外條款而不會有任何問題
08/11 04:40, 9F

08/11 04:41, 9月前 , 10F
所以問題點不是在國外吸食,而是在國
08/11 04:41, 10F

08/11 04:41, 9月前 , 11F
外引誘,引誘不在後第八款後段裡面
08/11 04:41, 11F

08/11 05:13, 9月前 , 12F
所以結論,台灣人在國外吸麻是可以的
08/11 05:13, 12F

08/11 05:13, 9月前 , 13F
,但是無論是台灣人還是外國人在外國
08/11 05:13, 13F

08/11 05:13, 9月前 , 14F
引誘人吸麻是不行的,所以Z姐依著法務
08/11 05:13, 14F

08/11 05:13, 9月前 , 15F
部思路去告發馬斯克
08/11 05:13, 15F
你是不是不知道發表吸食大麻行為 在台灣就是會被認為引誘吸食或相關誘導行為

08/11 05:34, 9月前 , 16F
所以外國人引誘我抽大麻 法務部要飛到
08/11 05:34, 16F

08/11 05:34, 9月前 , 17F
當地抓外國人嗎? 世界警察 ??
08/11 05:34, 17F

08/11 05:44, 9月前 , 18F
照字面是這樣,但要看能不能引渡
08/11 05:44, 18F

08/11 05:45, 9月前 , 19F
可以搜尋林克穎引渡
08/11 05:45, 19F

08/11 07:03, 9月前 , 20F
其實是e.g. 不是ex
08/11 07:03, 20F

08/11 07:42, 9月前 , 21F
如一樓大大說的正確 原po 是造謠???
08/11 07:42, 21F
雞同鴨講 人家在說: "引誘吸食大麻相關之言論或作為" 會被刑事制裁 "針對網上發布的相關影片、言論等進行檢討" 人家在說如果吸食或是鼓勵吸食 "發表到網路" 會被刑事制裁 他在舉"吸食大麻"不會被抓 ?????? 更好笑的是都說入、過境台灣還引渡個鬼 X的一個搞不清楚的出來秀下限..... ※ 編輯: kaky (114.47.21.50 臺灣), 08/11/2023 12:31:42

08/11 15:54, 9月前 , 22F
我18樓的推文是回應16樓,我看你是真
08/11 15:54, 22F

08/11 15:54, 9月前 , 23F
的不懂
08/11 15:54, 23F

08/12 02:01, 9月前 , 24F
在外國使用大麻不會觸犯台灣法律
08/12 02:01, 24F

08/12 02:03, 9月前 , 25F
這次的癥結點就是在網路上鼓吹大麻算不算
08/12 02:03, 25F

08/12 02:03, 9月前 , 26F
引誘 如果你純粹說自己有在外國呼麻過
08/12 02:03, 26F

08/12 02:04, 9月前 , 27F
實際上也是如此 這樣不可能觸法
08/12 02:04, 27F

08/12 02:06, 9月前 , 28F
這次律師就是照著法務部新聞稿的邏輯去搞
08/12 02:06, 28F

08/12 02:07, 9月前 , 29F
行為本身也算合理 但法務部聲明其實也沒到
08/12 02:07, 29F

08/12 02:07, 9月前 , 30F
違反刑法 就如果法官真的要那樣判也是合法
08/12 02:07, 30F

08/12 02:08, 9月前 , 31F
只是"引誘"實際上真的沒有明確定義 法務部
08/12 02:08, 31F

08/12 02:08, 9月前 , 32F
新聞稿的認知的確也偏莫名 但在外國使用毒
08/12 02:08, 32F

08/12 02:08, 9月前 , 33F
品(應該說大麻) 本身並沒問題
08/12 02:08, 3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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