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法務部:性侵犯出獄後再犯性侵罪 一律不得假釋
在這裡爆個料好了,雖然之前在心理學版我有寫過了
台灣不是做正規的心理治療
台灣不是做正規的心理治療
台灣不是做正規的心理治療
被仙人跳、被家長告的輕度「性侵」犯,被判緩刑之後
會被送到台北市松德院區,進行心理「治療」
照理說,心理諮商應該是全程保密的
案主才會願意把自己的想法講出來,諮商師才能找出童年的創傷,才能做治療
但是台北市衛生局,使用的是一種被心理師倫理禁止的「療法」,叫做嫌惡源治療
案主把自己的想法講出來之後,
諮商師會找出你害怕的創傷,並將創傷與你的案情做連結
使案主對國家的公權力產生焦慮感
除此之外,心理師違反心理師倫理,將案主的想法通報給司法機關
造成了許多案主都在做無效的諮商,沒人願意講實話
之後個案只會學會怎麼騙過諮商師跟觀護人
心理師問話、觀護人問話,不斷用棒子跟胡蘿蔔,
觀護人會半威脅你只要開口講話,就可以獲得好處
不聽話的,就不斷維持你的再犯等級
這並不是在做心理諮商,而是在做思想檢查
以前在對付政治犯,就是這樣做的
被仙人跳、被家長告的,治療之後,聽說有的會割腕,有點會自己抓頭撞牆
罹患創傷後壓力症後群才能出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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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做無效諮商是在浪費納稅人的錢
而且被送進去「治療」的,很多是感情糾紛被仙人跳誣指性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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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christopherl (49.216.101.87 臺灣), 07/24/2023 19:5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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