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法務部:性侵犯出獄後再犯性侵罪 一律不得假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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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2(2推 0噓 3→)留言5則,0人參與, 2年前最新作者yuchifan (yuchi)時間2年前 (2023/07/24 19:32), 2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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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詐騙後再詐騙的要如何?. 國昌開示. 例如,一個人被列為警示帳戶後,應該限縮他的權限,但金管會只針對正在現在被列入的限縮權限. 警示帳戶被解開後後,他又可以無限制地開別的戶頭. 金管會應該管制有前科的警示帳戶、被判有罪的人. 詐騙集團最快在17分鐘內可以轉4手,例如,被害人--> A-->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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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3(3推 0噓 3→)留言6則,0人參與, 2年前最新作者christopherl (Crystal~++)時間2年前 (2023/07/24 19:25), 2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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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裡爆個料好了,雖然之前在心理學版我有寫過了. 台灣不是做正規的心理治療. 台灣不是做正規的心理治療. 台灣不是做正規的心理治療. 被仙人跳、被家長告的輕度「性侵」犯,被判緩刑之後. 會被送到台北市松德院區,進行心理「治療」. 照理說,心理諮商應該是全程保密的. 案主才會願意把自己的想法講出來,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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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5(7推 2噓 4→)留言13則,0人參與, 2年前最新作者b777300 (su35s)時間2年前 (2023/07/24 18:57), 2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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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犯才不得假釋而已?. 被侵害的人不就衰洨?. 再犯就應該刑責加重100%加不得假釋加要求強制物理去勢才對吧?. 連根帶蛋的那種,直接公費安裝人工排尿管?. 既然犯人都不把自己當人了,我們又何必把他當人呢?. 性侵犯太監化才是最重要的喝止手段,然後性侵殺人唯一死刑,並在最高法院定讞後強制一個月內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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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55(112推 57噓 106→)留言275則,0人參與, 2年前最新作者yukihira (ToTheMoon)時間2年前 (2023/07/24 18:41),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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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性侵犯出獄後再犯性侵罪 一律不得假釋.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3日電). 丁姓性侵慣犯服刑期滿後入培德醫院強制治療已6年,因再犯風險未降而延長治療3年。法務部今晚說,民國100年後,性侵犯出獄後再犯性侵罪者,一律不得再行假釋,丁案即為一例。. 法務部指出,針對丁男3次獲假釋,是當年由專家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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