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台大前助理教授涉誘多名女學生交往 社會系:已依法通報性平會

看板Gossiping作者 (寂寞的人坐著畫花)時間10月前 (2023/06/18 21:54), 10月前編輯推噓2(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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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artier (卡帝亞)》之銘言: : 標題: [新聞] 台大前助理教授涉誘多名女學生交往 社 : 時間: Sun Jun 18 09:43:33 2023 : : 1.媒體來源: 鏡週刊 : : 2.記者署名: 吳妍 : : 3.完整新聞標題: 台大前助理教授涉誘多名女學生交往 社會系:已依法通報性平會 : : 4.完整新聞內文: : 台灣「#Me too」風暴持續延燒,近日,台大前社會系助理教授李明璁被爆出涉嫌誘導女學 : 生發展私人感情,且可能不只一人受害。台大社會系發出聲明,已依法通報性平會處理。 (略) : 台大社會系則發聲明回應,本系於6月16日收到有關本系前教師李明璁於任職期間疑似違反 : 性平的資訊,隨即按照法令規定,通報本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現今此案已由台大性平會 : 處理。 : : 相關人士如需要協助,包括向台大性平會申訴或提出調查申請,本系將盡一切努力支持、協 : 助。請與我們(social@ntu.edu.tw)或是您信任的教職員工聯繫,我們在保障您權益與隱 : 私的原則上,會盡力協助。 : : https://i.imgur.com/pG6LqCV.jpg
: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 https://www.mirrormedia.mg/story/amp/20230618edi001/ : (恕刪) 很多板友推文回應以上事件,表示如果爆料屬實, 「學生都成年了為什麼老師不能與之交往」、 「教師未婚劈腿何錯之有」云云。 其實教師跟自己教導的在學學生交往,就是違反教學倫理,而且我國早就有法規了: 法規名稱: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準則 發布日期:民國 94 年 03 月 30 日 修正日期:民國 108 年 12 月 24 日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H0080069 第 三 章 校內外教學及人際互動注意事項 第 6 條 學校教職員工生於進行校內外教學活動、執行職務及人際互動時,應尊重性別多元及個別 差異。 第 7 條 教師於執行教學、指導、訓練、評鑑、管理、輔導或提供學生工作機會時,在與性或性別 有關之人際互動上,不得發展有違專業倫理之關係。 教師發現其與學生之關係有違反前項專業倫理之虞,應主動迴避或陳報學校處理。 第 五 章 附則 第 35 條 學校應依本準則內容,訂定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規定,並將第七條及第八條 規定納入教職員工聘約及學生手冊。 教師倘若違反了此準則第七條,當然「違背學校聘約」是其一,違反專業倫理是其二。 如果一個建築師違反專業倫理,大家相信他設計監造的建築很安全? 如果一個醫師違反專業倫理,大家相信他的醫術很可靠? 同理,如果一個教師違反專業倫理,也不應該被輕宥。 大家若不認同讓學生抄他人論文的教師拿退休金,也不應認可教師勸誘在學學生談戀愛。 另外,性騷擾防治法有權勢性騷相關的定義,還數度提及教育二字, 建議板眾詳參: 法規名稱:性騷擾防治法 公布日期:民國 94 年 02 月 05 日 修正日期:民國 98 年 01 月 23 日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History.aspx?pcode=D0050074 第 2 條 本法所稱性騷擾,係指性侵害犯罪以外,對他人實施違反其意願而與性或性別有關之行為 ,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一、以該他人順服或拒絕該行為,作為其獲得、喪失或減損與工作、教育、訓練、服務、 計畫、活動有關權益之條件。 二、以展示或播送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之方式,或以歧視、侮辱之言行, 或以他法,而有損害他人人格尊嚴,或造成使人心生畏怖、感受敵意或冒犯之情境,或不 當影響其工作、教育、訓練、服務、計畫、活動或正常生活之進行。 第 五 章 罰則 第 20 條 對他人為性騷擾者,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 第 21 條 對於因教育、訓練、醫療、公務、業務、求職或其他相類關係受自己監督、照護之人,利 用權勢或機會為性騷擾者,得加重科處罰鍰至二分之一。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4.80.6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87096471.A.AB1.html

06/18 21:55, 10月前 , 1F
06/18 21:55, 1F
※ 編輯: hou26 (36.224.80.66 臺灣), 06/18/2023 21:57:32

06/18 21:57, 10月前 , 2F

06/18 21:59, 10月前 , 3F
學生在發現老師有踰矩行為也應該立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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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8 22:00, 10月前 , 4F
通報啊,老師一定是該負責任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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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8 22:00, 10月前 , 5F
但看起來好像是不甘被劈腿才爆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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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8 22:00, 10月前 , 6F
那沒劈腿就沒事喔?
06/18 22:00, 6F
1. 法規是規定「教師應迴避或陳報」。 2. 學生可能沒有好好讀學生手冊,學校爾後新生訓練應教育這類法規。 ※ 編輯: hou26 (36.224.80.66 臺灣), 06/18/2023 22:05:02

06/18 22:03, 10月前 , 7F
就根本上 禁止師生戀的教育沒有落實啊
06/18 22:03, 7F
真的,法規都施行十八年了,應該好好教育。 ※ 編輯: hou26 (36.224.80.66 臺灣), 06/18/2023 22:06:20

06/18 22:06, 10月前 , 8F
違反了又怎樣 丟給教評會去處理 學校
06/18 22:06, 8F

06/18 22:06, 10月前 , 9F
要護航你也拿他沒辦法
06/18 22:06, 9F
所以就應該趁這一波聲量,好好要求各校應落實解聘及教育。 學校及教育部不能再繼續裝死下去。 ※ 編輯: hou26 (36.224.80.66 臺灣), 06/18/2023 22: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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