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快訊/告發自己「強吻鍾沛君」 朱學恒:願意承擔所有的後果及法律責任已刪文
※ 引述《stevenchiang (RF)》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ETTODAY
: 2.記者署名:
: 記者皮心瑀/台北報導
: 3.完整新聞標題:
: 快訊/告發自己「強吻鍾沛君」 朱學恒:願意承擔所有的後果及法律責任
: 4.完整新聞內文:
: 對於遭國民黨台北市議員鍾沛君指控性騷擾一事,朱學恒12日主動對台北地檢署告發本案
: ,盼能平息社會紛爭,並強調自己願意承擔所有的後果及法律責任。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30612/2518297.htm
: 6.備註:
人家說內行看門道,外行看熱鬧就是這麼回事。
各位看倌仔細看這份告發狀
https://i.imgur.com/mOzGvTC.jpg
「本人願主動面對司法調查」
「早日還原事實」
看起來就是沒有要認罪,請依現有證據調查
如果認為罪證不足也記得給我一個法院認證
還有這句
「對受害人做出適當補償」
一般來說造成別人損害會用「賠償」才對,但這邊卻是用「補償」
各位看倌看出所以然來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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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15 之 18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