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女教師扛老爸490萬遺債!強制執行18年共繳638萬 銀行:連繳利息都不夠

看板Gossiping作者 (大大)時間11月前 (2023/06/01 14:47), 編輯推噓4(407)
留言11則, 6人參與, 11月前最新討論串5/5 (看更多)
以下判決 91年死,94年強制執行才知債權 而且三個繼承人,專挑這個來扣薪 一扣18年 只能說老師太單純了 2、原告主張於74年間到台北唸大學,78年大學畢業,於80年9月11日與配偶謝○○結婚 ,迄今均定居在臺北,而劉○○生前始終居住嘉義縣市,劉○○91年10月6日去世,被告 於94年4月7日才對原告聲請強制執行等情,為兩造所不爭執,業已陳述如上。經查,原告 於78年結婚後即在台北市工作、生活,未與在嘉義縣市生活之劉○○同居共財,是原告主 張繼承開始前無從知悉債務存在,未依法限定繼承或拋棄繼承,且劉○○91年10月6日去 世,被告於94年4月7日對原告請求,原告始知悉被告對劉○○之債權數額,不及為限定繼 承或拋棄繼承,原告因系爭執行命令自94年5月27日起每月遭被告扣薪,迄112年2月1日止 ,被告已自原告收取638萬9,949元(本院卷一第331頁至第339頁),超過系爭執行名義之 債權原本加上違約金數額甚多,若繼續履行繼承債務將顯失公平,是原告主張依民法繼承 編施行法第1-3條第4項就所得遺產範圍負限定責任,自屬有理。 (二)被告之父劉○○於91年10月6日去世,遺產總價值為37萬3,610元,除原告外,尚有 訴外人劉○○、劉○○為劉○○之繼承人,如不爭執事項2、3所述。原告雖為劉○○之繼 承人,惟劉○○遺產僅37萬3,610元,縱均歸原告取得,原告依民法繼承編施行法第1之3 條第4項僅就所得遺產負清償責任,至多僅就37萬3,610元範圍內負清償責任。而原告迄 112年2月1日止已給付被告638萬9,949元,遠超過遺產總額,是原告依民法繼承編施行法 第1之3條第4 項規定,請求確認被告就士院儀94執助秋字第909號執行命令所載對於原告 之490萬8226萬債權不存在,應認有據。 ※ 引述《pujos (lks)》之銘言: : 所以說新聞很好操弄就是這樣 : 這案子的標的是什麼? : 20幾年前就值800多萬的房地啊 : 槓 : 你以為她真的傻子 : 爛房子抱18年不會處理? : 你以為人人跟你一樣蠢 : 嘉義房價漲勢不如全台是事實 : 但這種以前就很值錢的房 : 現值超級保守估計 : 2000萬+絕對跑不掉 : 一些好的點 : 現值翻3、4、5倍都不意外 : 扛490萬債,18年共繳638萬 : 現值“3000萬” : 你看下面推文還有幾個幫忙靠腰 : 多成功的人生禮物 : 你教20年書 : 還沒這棟房子四隻腳跑的值錢 : 可悲 : 會有這案子 : 我看是剛好不知道聽到 : 哪個律師還是懂的朋友使弄 : 認為可以打悲情牌 : 賭賭看法院買不買帳吧 : 拚過直接一條大條的 : 失敗不虧,一毛也沒虧 : 現在 : 天上真的掉餡餅嘍 : ※ 引述《inse (好想退休)》之銘言: : : 1.媒體來源: : : 三立新聞 : : 2.記者署名: : : 社會中心/蕭宥宸報導 : : 3.完整新聞標題: : : 女教師扛老爸490萬遺債!強制執行18年共繳638萬 銀行:連繳利息都不夠 : : 4.完整新聞內文: : : 有名從事教職的56歲女子自從父親於21年前去世後,就背負老爸積欠銀行超過490萬元的 : : 債務,但她因為都在台北讀書、工作,並不知道父親有欠債,導致她被銀行聲請強制執行 : : ,每個月薪水都會被銀行扣繳三分之一。多年來女子已經繳納超過638萬元,但銀行卻表 : : 示本金都沒有受償,女子因此提起確認債權不存在之訴,嘉義地院也判女子債權不存在。 : : 據判決書指出,女子高中畢業後就跑到台北念大學,畢業前跟丈夫結婚後就定居在台北, : : 後來也順利找到在國小任教的工作,就再也沒有回嘉義跟父親同住。 : : 女子父親於2002年去世後,留下大約37萬元的遺產,但她3年後卻被通知遭銀行聲請強制 : : 執行,每個月的部分薪水都要被扣押。原來父親生前曾向銀行貸款800萬元,還有490萬多 : : 元尚未還清,但當她得知時已經沒辦法拋棄繼承。 : : 女子18年來已經還給銀行638萬餘元,早就超過銀行當初聲請強制執行的490萬多元,顯已 : : 逾執行命令所載之金額。銀行卻表示,490萬多元按年息9%計息,再加上違約金,女子每 : : 個月應須給付3萬多元,但她每個月被扣掉、用來還款的薪水約2萬元左右,不足以清償每 : : 月的利息,所以本金根本就沒有還到。 : : 嘉義地院審理時認為,女子父親還有除她以外的繼承人,就算所有遺產都留給女子,依民 : : 法繼承編施行法第1之3條第4項僅就所得遺產負清償責任,她做最多也只需要在父親留下 : : 的37萬餘元範圍內負清償責任。而且女子直到今年2月份,已給付銀行638萬多元,遠超過 : : 遺產總額。因此,女子請求確認執行命令所載的490萬餘元債權不存在。 :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 :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302984 : : 6.備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25.183.24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85602061.A.32F.html

06/01 14:48, 11月前 , 1F
請求返還不當得利
06/01 14:48, 1F

06/01 15:00, 11月前 , 2F
二代:"這老師買不起房一定是不夠努力"
06/01 15:00, 2F

06/01 15:02, 11月前 , 3F
老人的悲哀 連修法了都不知道 傻傻給銀
06/01 15:02, 3F

06/01 15:03, 11月前 , 4F
行扣
06/01 15:03, 4F

06/01 15:24, 11月前 , 5F
可以請求返還不當得利看看 不過不一定
06/01 15:24, 5F

06/01 15:24, 11月前 , 6F
能拿回就是了 因為以前確實有這筆債 感
06/01 15:24, 6F

06/01 15:24, 11月前 , 7F
覺類似賭債概念
06/01 15:24, 7F

06/01 15:30, 11月前 , 8F
應該要反過來求返還不當得利吧!(
06/01 15:30, 8F

06/01 15:30, 11月前 , 9F
在米國大概還
06/01 15:30, 9F

06/01 15:30, 11月前 , 10F
會有精神賠償吧 XDDD
06/01 15:30, 10F

06/03 11:00, 11月前 , 11F
幹你他媽垃圾銀行明天打去問猴
06/03 11:00, 11F
文章代碼(AID): #1aU3yDCl (Gossiping)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aU3yDCl (Gossip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