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惡男縱火奪9命!逆轉逃死定讞 只因「想燒死的人沒死」
※ 引述《BD1983 (神氣活現)》之銘言:
: 台灣的法律真的太可笑
: 請問死者的人權呢
很抱歉,
死者是沒有人權的,
對法官而言,
死者只是一塊肉,
「被煮熟的肉」
所以是被害家屬VS兇手。
那被害家屬有實質受到傷害嗎?
沒有嘛~
所以免死,
定讞定讞的啦!
: 希望以後想幹壞事的人
: 目標都可以先挑法官
: 讓他們自己先嚐嚐受害者的感覺
: 假仁假義
: 助長犯罪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7.162.24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84989886.A.148.html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9 之 16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