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毒品通緝犯拒檢中彈亡 家屬悲愴「不敢告訴媽媽」
其他新聞有提到要進去關6年,在犯罪天堂吸毒不會關到那麼久,所以這個毒品通緝犯大概
是販賣製造類的。
1、
[製造、運輸、販賣第四級毒品者,處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百萬
元以下罰金]
2、
[意圖販賣而持有第二級毒品者,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3、
[意圖販賣而持有第三級毒品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
下罰金。]
4、
[意圖販賣而持有第四級毒品或專供製造、施用毒品之器具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
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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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毒很輕啦,看看法條,一級毒品欸。
[施用第一級毒品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雖然少花人民納稅錢養毒品仔可喜可賀,只是這個警察凶多吉少,要當義警了
依法讀法,我不是法官不知道怎麼判,機車衝撞傷害低加上逃逸後無加害行為,接背後開槍
致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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