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投資人暴動!瑞信嫁UBS 逾5200億債券變壁紙

看板Gossiping作者 (獎金獵人)時間1年前 (2023/03/24 11:08), 1年前編輯推噓4(5119)
留言25則, 7人參與, 1年前最新討論串8/9 (看更多)
※ 引述《Abobe (寶嗚)》之銘言: : 1.債券有很多種 : 買AT1的人買的就不是一般的債券 : AT1債券條件這麼嚴格 利率當然要高 : 若買的時候利率7、8%來算 : 搞不好都已經回本了 : 頂多利息沒賺到 : 2.出事的是瑞士信貸 瑞銀的本票還是OK的 : 3.鼻要把AT1債券當成一般的債券 : 大概是這樣 發行說明書裡面有這一段 一旦發生減記,這些債券的利息將停止累積,每張債券的全部本金將自動永久性地減記為 零,持有者將失去他們在這些債券上的全部投資。 瑞士監管機構可以不需要遵循任何優先順序,因此AT1可以在股權交易之前被取消 高風險 高報酬 不看條文 就會被吞 又或者投資人覺得這些條件根本不會踩到 除非能證明減記有弊端或違法 否則就是完全合法 但老實說... 現在所有的發行說明裡面都有發行商自保的條文在 在某些特定情況下資產是會歸零的 不容易踩到但是不代表不會踩到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51.152.24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79627292.A.925.html

03/24 11:13, 1年前 , 1F
比較大的爭議是股債順位
03/24 11:13, 1F
沒有這個問題 因為你cocobond 是順位低的 ※ 編輯: smalltwo (123.51.152.240 臺灣), 03/24/2023 11:17:13

03/24 11:18, 1年前 , 2F
不過這應該只有專業投資人才可以買
03/24 11:18, 2F

03/24 11:19, 1年前 , 3F
我也沒想過瑞信會出事阿
03/24 11:19, 3F

03/24 11:20, 1年前 , 4F
反正出事了都假裝自己不是專業投資人
03/24 11:20, 4F

03/24 11:26, 1年前 , 5F

03/24 11:27, 1年前 , 6F
ecb認為股權的順位比at1還低
03/24 11:27, 6F

03/24 11:27, 1年前 , 7F

03/24 11:31, 1年前 , 8F
有先講所以要做,沒先講就算要立法繞過股東
03/24 11:31, 8F

03/24 11:31, 1年前 , 9F
會也是要做。
03/24 11:31, 9F

03/24 11:32, 1年前 , 10F
糾結在這條文上面意義不大,就算沒有,立個
03/24 11:32, 10F

03/24 11:32, 1年前 , 11F
法就有了
03/24 11:32, 11F

03/24 11:34, 1年前 , 12F
garry5566只要這條款在,cocobond會直接
03/24 11:34, 12F

03/24 11:35, 1年前 , 13F
清零股權,大在哪??
03/24 11:35, 13F

03/24 11:57, 1年前 , 14F
連接自己看啊
03/24 11:57, 14F

03/24 11:58, 1年前 , 15F
歐洲金融監管和ecb都認為股權減到0後
03/24 11:58, 15F

03/24 11:58, 1年前 , 16F
才減到at1
03/24 11:58, 16F

03/24 12:01, 1年前 , 17F
0是你說的,實際上ECB只說充分利用
03/24 12:01, 17F

03/24 12:02, 1年前 , 18F
實際上股權價值已經直接砍半了
03/24 12:02, 18F

03/24 12:02, 1年前 , 19F
砍半算不算充分利用,最後也是要看主管
03/24 12:02, 19F

03/24 12:02, 1年前 , 20F
機關認定
03/24 12:02, 20F

03/24 16:13, 1年前 , 21F
反正買的都是專業投資人,投資前請他們
03/24 16:13, 21F

03/24 16:13, 1年前 , 22F
自己詳閱公開說明
03/24 16:13, 22F

03/24 16:54, 1年前 , 23F
被要求簽專業投資人可能是身家比較多
03/24 16:54, 23F

03/24 16:54, 1年前 , 24F
,不一定是比較懂
03/24 16:54, 24F

03/24 18:26, 1年前 , 25F
專業投資人的要求不僅僅是身家多就可以
03/24 18:26, 25F
https://law.banking.gov.tw/Chi/FLAW/FLAWDOC01.aspx?lsid=FL077092&lno=3 同時符合下列條件,並以書面向銀行申請為專業客戶之自然人: (一)提供新臺幣三千萬元以上之財力證明;或單筆交易金額逾新臺幣三 百萬元,且於該銀行之存款及投資往來總資產逾新臺幣一千五百萬 元,並提供總資產超過新臺幣三千萬元以上之財力聲明書。 (二)客戶具備充分之金融商品專業知識、交易經驗。 (三)客戶充分了解銀行與專業客戶進行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得免除之責 任,同意簽署為專業客戶。 ※ 編輯: smalltwo (123.51.152.240 臺灣), 03/24/2023 18:2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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