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偷供桌1顆火龍果 「其餘6顆沒拿」判免刑

看板Gossiping作者 (每天一點新鮮)時間1年前 (2022/12/11 09:59), 1年前編輯推噓16(281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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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ytkuang (歪踢光)》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自由時報 : 2.記者署名: : 林嘉東 : 3.完整新聞標題: : 偷供桌1顆火龍果 「其餘6顆沒拿」判免刑 : 4.完整新聞內文: : 白姓男子肚子餓偷了基隆宮廟供桌上一顆火龍果裹腹,宮廟負責人提告,白男被依竊盜 : 起訴,基隆地院審理認為,白男是因飢餓才偷供桌上一顆火龍果食用,盤內其餘六顆都 : 拿,審酌火龍果一顆價值約七十元,價值不高,且犯後坦承犯行,犯罪情節輕微,情堪 : 恕,依此判白男免刑。 : 判決書指出,白姓男子今年七月在基隆市中正區一間宮廟,見宮內供桌上擺放一盤水果 : ,他偷拿盤內一顆火龍果,帶走食用。宮廟負責人事後發現盤內少了一顆火龍果報警, : 方循線查獲居無定所的六十七歲白男,將他移送法辦,檢方調查時,白男坦承犯行,被 : 竊盜罪起訴。 : 法官施添寶審理認為,白男偷火龍果時,水果盤內還有六顆水果,並未整盤偷走,其餘 : 顆仍在供桌上,白男只偷一顆火龍果,可見不是貪心不足之輩,實因受貧窮所苦。 : 再說,我國民間信仰的供品是信徒所有,信徒將供品供給神明享用,供品屬該神明享用 : 物;當神明看到白男居無定所,又飢餓困頓,基於救難濟急,施捨一顆火龍果供白男果 : 維生,神明還可以享用其餘六顆水果,陽陰兩相宜。 : 法官並認為,白男接受警詢時,自認偷水果的行為不對,有悔改之意,因此依刑法第五 : 七條規定,考量白男犯罪動機、手段、所生危險或損害、犯後態度等一切情狀後,認定 : 男竊得的一顆火龍果,價值甚低僅七十元,審酌施比受更有福等情節,其犯罪情堪憫恕 : 但即使依刑法第五十九條「情堪憫恕」規定依法酌減其刑,仍嫌過重,因而判白男免刑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需放媒體原始連結,不可用轉載媒體連結: :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556352 : 6.備註: : 法官當起乩童 還可以知道神明在想什麼 這國家已經生病了,法匠化 先別說這火龍果屬不屬於廟公啦 在早期警察一定會勸廟公算了 說是吃案也好 可是警察已經被民眾搞爛, 你要告就告,檢察官也隨便, 最後浪費法律資源開庭, 為了一顆火龍果 去年我也遇到一件, 我錢包掉了,結果錢包本來一萬六 遽然只少一萬,還有剩六千 我不知道這什麼操作,盜亦有盜? 結果我也很尷尬,當然也會希望能找回 警察說可以幫我調監視器, 就填單 警察馬上去調監視器, 最後沒消息,我也就算了 尷尬的是,三個月後,我收到一張法院通知, 警察告了幫我撿到錢包的人..... 而我不知道..... 法院寄單子來說證據不足....有開庭 搞得我多尷尬, 如果他是好心人,還要被這樣對待 多冤枉...... 後來我也是想,警察或許在監視器上 有看到什麼動作 警察的素質,應該沒那麼隨便吧 結果這幾年,陸續聽到身邊的司法案件 越來越瞎.... 有個人車禍逃逸,根本拍不清楚 就憑事主口述,就找上我朋友 結果跟事主筆錄的車牌天差地遠 就一樣騎車有穿雨衣而已 就被派出所叫去問話做筆錄 一看警察調的監視器資料,就知道完全甚麼都沒拍到 那做完筆錄就算了, 真的開庭了!!! 法官也是很尷尬的說,車牌跟事主口訴很大差異,完全無法定罪,五分鐘結案了..... 浪費這麼多時間,就為了有個交代?? 司法已經病了....該怎麼說....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9.232.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70723949.A.4A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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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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撿到你皮包那個真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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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阿,我根本不知道有告他,如果問過我,也要看一下監視器到底拍到什麼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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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那個倒楣朋友 應對這類事情沒有經驗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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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實在,警察只是打電話來,沒有公文 可能亂槍打鳥,我們願意去 他就告看看或,成為結案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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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覺這種應該是慣犯或履勸不聽之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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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能你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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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88槍就是抓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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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顆火龍果而已,檢察官直接微醉不舉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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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廟的為了火龍果提告, 跟開孤兒院的,被流浪小孩偷吃饅頭就告一樣無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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掉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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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民進黨柯建銘 司法就專挑好欺負的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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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 這個法律常識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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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現在路上看到遺失物都不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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摸走2瓶BB霜 來台的 台辦主任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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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就有 微罪不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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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毀謗跟公然侮辱一樣啊,不爽就濫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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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taot917 (39.9.232.2 臺灣), 12/11/2022 10:0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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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沒證據,警察要幫你雲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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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視器沒拍到也要幫你腦補,才是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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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看錯囉,是警察真的隨便告了一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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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遺失物尤其是錢包 不要撿 不然會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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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迎來到台灣, 謝謝你喜歡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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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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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taot917 (39.9.232.2 臺灣), 12/11/2022 10: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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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告什麼警察不幫你移送就變成吃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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撿錢包那個是不起訴 還是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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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包那個疑似侵佔遺失物當然要移送偵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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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然咧,沒抓一個,到時候又去申訴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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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率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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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個情理法的刁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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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起訴開庭都是其他案件的順便,沒有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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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不信警察會多事幫你告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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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消耗很多錢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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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事公辦不然怎麼辦,民眾哪裏不順心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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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taot917 (39.9.232.2 臺灣), 12/11/2022 10: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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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撿到一個皮夾送到警察局過 問一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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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警察罵罵號,多做多錯,公事公辦誰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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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35 則推文
還有 1 段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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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半,這是這幾年處理事情的必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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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GOOGLE 水源市場張月英車禍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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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費了10年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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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很多民眾不自覺我們早就深陷在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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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以及濫訴的霸凌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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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年頭就一堆垃圾自以爲是的法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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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常看刑事案件 檢警沒線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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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鄉下警察就不會這麼主動了 移送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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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常常往報案的人開刀 遇到黑心的就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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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一顆火龍果真的很不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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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包真的別撿,到時候送去,失主說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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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裡面有多少你就要賠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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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明顯!因為現在民意最大,很多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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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怕被說吃案/瀆職上新聞,才會搞成現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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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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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改革啊,殺人犯都能假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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宮廟肯定不是第一次被偷,被偷的搞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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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香客給神明的供品,說微罪不舉?那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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些遊民去偷店家可以嗎?一次就偷你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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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盲化吧,你不就上來振振有詞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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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包子或一個饅頭就好,整條街一天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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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一家,這條偷完換下一條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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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撿過皮夾送警局,問超多的,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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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堆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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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開吉沒問你?? 哇這超八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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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看到什麼錢包絕對不要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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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病的從來不是司法,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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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種東西叫做公訴罪,不管輕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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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知道自己在說什麼嗎?和警察報了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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額短少,則是竊盜公訴罪,警察司法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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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也能嫌;事故事主筆錄懷疑你朋友,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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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最好可以不用找人來確認,要吃案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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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不都無罪推定了?台灣司法的確因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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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1 13:04, 1年前 , 101F
有太多這種法盲而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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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1 13:09, 1年前 , 102F
另外告人不是警方職責,是檢察官,這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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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1 13:09, 1年前 , 103F
不懂還能上來發一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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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1 13:17, 1年前 , 104F
智障台灣人整天情大於法理才會一堆可悲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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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1 13:17, 1年前 , 105F
停,違法都日常,低端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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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1 17:03, 1年前 , 106F
超悲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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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 01:30, 1年前 , 107F
你沒做筆錄是誰要替你告 哩馬幫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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