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綠委提「排黑條款」新版本 8情況不得登記參選「反滲透

看板Gossiping作者 (凱特)時間1年前 (2022/12/08 13:40), 1年前編輯推噓7(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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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WuSam (藤原豆海)》之銘言: : 綠委提「排黑條款」新版本 8情況不得登記參選「反滲透法也入列」 : ETtoday新聞雲 記者杜冠霖/台北報導 :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日前召開記者會,呼籲政府發動全台大掃黑,也預告將推動《公職人員 : 選舉罷免法》修法,加強排黑條款。而民進黨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羅致政8日提出新 : 版本修正案,除黑、金、槍、毒列入排黑條款外,將反滲透法、國家安全法、國家機密保 : 護法、國家情報工作法等也納入。 : 羅致政提案,為掃除黑金勢力介入政治,防涉黑、金、槍、毒者透過參與公職人員選舉洗 : 白、影響公共政策形成跟法令審議,應強化「排黑條款」並加入犯反滲透法、國家安全法 : 、國家機密保護法、國家情報工作法等,也不得登記為候選人。 : 而該提案獲24名委員連署。羅致政表示,感謝委員們的全力支持,讓此一修法迅速完成連 : 署,並於今天送交立法院議事處。 : 而這次「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26條修正重點,不得登記為候選人的情事有下: : 1.排黑條款:涉黑金槍毒者-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洗錢防制法、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判決確定。 : 2.反滲透法、國安法、國家機密保護法、國家情報工作法等有罪判決確定。 : 3.現行依刑法賄選、妨礙選舉不得參選,將選罷法、總統選罷法、農會法、漁會法之賄選 : 、暴力妨礙選舉相關罪有罪判決確定都納入。 : 4.為警惕有意擔任公職者不得犯內亂、外患、貪污、賄選、國家安全、組織犯罪等罪,否 : 則將終身不得參選,修正增列經「有罪判決」確定,即不得登記為候選人,緩刑期滿未經 : 撤銷亦同。 : 5.行刑權因罹於時效消滅者。 : 6.受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之判決尚未確定者。 : 7.保安處分,排除因緩刑宣告付保護管束者。 : 8.比照破產人,依債清進入清算程序。 : 羅致政表示,該修法提案為委員的個人版本,民進黨的黨團版本,在未來經內部討論凝聚 : 共識,並配合行政院版本提出之後,將再研議提出。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21208/2396989.htm#ixzz7mqycOPhx : 6.備註: 這樣的話,目前檯面上有誰不能選?? 不應該只有不能登記為候選人 應該要追加 不得接政府標案, 不得任公職人員 不得當民意代表幕僚, 不得當國策顧問 不得當公營機關主管 只有不得登記為候選人,只是不能讓人參選 但要滲透國家還是可以滲透國家,應該要擴大辦理才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03.77.48.4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70478026.A.68F.html

12/08 13:41, 1年前 , 1F
建議三等親內比照辦理
12/08 13:41, 1F

12/08 13:42, 1年前 , 2F
終於可以把柯屁勢力全部註記成共鳴者
12/08 13:42, 2F

12/08 13:43, 1年前 , 3F
直接槍斃比較快 應該可以減少很多藍白票
12/08 13:43, 3F

12/08 13:58, 1年前 , 4F
推原po. 推一樓 另外酒駕者也請列入
12/08 13:58, 4F

12/08 14:08, 1年前 , 5F
民粹黨的半套修法
12/08 14:08, 5F
不是半套,是迴避自己人的修法 修法總是開一堆後門,而不是真正想從基本解決問題

12/08 14:09, 1年前 , 6F
12/08 14:09, 6F
※ 編輯: devidevi (203.77.48.47 臺灣), 12/08/2022 14:19:24

12/08 14:26, 1年前 , 7F
還是沒有酒駕==
12/08 14:26, 7F

12/08 14:27, 1年前 , 8F
你這樣規定就剩我們這種三級貧戶能選了
12/08 14:27, 8F

12/08 14:56, 1年前 , 9F
三樓笑死 是綠營票直接減半吧
12/08 14:56, 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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