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19歲超商店員是口交惡徒!偷拍少女不雅片炫耀 這下芭比Q了

看板Gossiping作者 (ayumi)時間1年前 (2022/12/02 11:14), 1年前編輯推噓6(6016)
留言22則, 9人參與, 1年前最新討論串2/3 (看更多)
我對這種會傷害別人的精神疾病患者 有著高度的同情 但是卻對法令的規定感覺很莫名其妙 法令的制定覺得這些精神疾病患者犯罪 值得同情,畢竟也許是因病影響而沒有主觀犯意 要求減刑 然後要求強制就醫 到這步驟是沒問題 問題是在於 到底治好沒治好就放出來禍害百姓? 某人犯了某罪要判刑多久 那關的時間是對於犯的罪進行的補償 雖然監獄有矯正的功能 但並不是主要的功能 而精神疾病的強制就醫 不是對於犯的罪進行補償 所以到底要強制就醫多久 怎麼會是法官說的算? 怎麼會是法律說的算? 精神疾病法規定 強制住院期間,不得逾六十日。但經二位以上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指定之專科醫鑑定有延長之必要,並報經審查會許可者,得延長之;其延長期間,每次以六十日為限。 強制住院期間,嚴重病人病情改善而無繼續強制住院必要者,指定精神醫療機構應即為其 辦理出院,並即通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強制住院期滿或審查會認無繼續強制住 院之必要者,亦同。 雖然好像弄了個醫師判定的環節 問題是 方向性不對吧 應該是病好了才能出院 或至少確認沒有攻擊性或者侵害性行為可能才能放出院 怎麼會先設定一個上限 認為有必要才要繼續救治? 甚麼叫做有必要? 你有明確定義嗎? 為啥不直接寫主治醫生認定病癒才能離開? 再者對於精神疾病犯人的自主醫療行為有沒有管制? 譬如 吃了藥可以安定精神 那該犯人就有義務必須要定時服藥 與定時回診 如果他不服藥又再度犯罪 請問還能拿他當時精神狀況不佳有精神疾病來脫罪嗎? 就跟酒駕的概念是一樣的 你明知道喝酒開車很容易肇事 但你還是喝了,還是開車了 很多國家的法律就認為這樣的行為如同刻意殺人一樣 那精神疾病的犯人難道不該同樣處理嗎? 這邊我指的是已經有犯罪事實的前科犯 而不是泛指所有精神疾病患者 總之我看不懂這社為安全網是怎麼補的 怎麼看起來補了之後 對於精神疾病犯人的人權保護是越來越好 但對一般民眾的保護則是越來越差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4.62.5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69950873.A.DCC.html

12/02 11:16, 1年前 , 1F
精神病最大的差別 就是沒有自制力
12/02 11:16, 1F

12/02 11:17, 1年前 , 2F
應該是用一般人判完刑後 + 強制就醫的法律
12/02 11:17, 2F

12/02 11:17, 1年前 , 3F

12/02 11:17, 1年前 , 4F
呱吉說了,不要發生了才該
12/02 11:17, 4F

12/02 11:18, 1年前 , 5F
因該要直接撲殺像五樓那種神經病死一死
12/02 11:18, 5F

12/02 11:18, 1年前 , 6F
哪有用因為他有病 減一堆刑期 希望他來就醫
12/02 11:18, 6F
且再犯呢?這點我就沒看那群高喊人權的注意 ※ 編輯: hamasakiayu (114.24.62.50 臺灣), 12/02/2022 11:20:54

12/02 11:20, 1年前 , 7F
被害者沒人權
12/02 11:20, 7F

12/02 11:21, 1年前 , 8F
反正就是等炸彈炸到你而已
12/02 11:21, 8F

12/02 11:21, 1年前 , 9F
遇到94你倒楣而已 END
12/02 11:21, 9F

12/02 11:26, 1年前 , 10F
有病就一定要治嗎
12/02 11:26, 10F

12/02 11:27, 1年前 , 11F
就範後配套措施不夠完善嚴謹。針對不按
12/02 11:27, 11F

12/02 11:27, 1年前 , 12F
時吃藥的患者應該視為正常犯或故意犯
12/02 11:27, 12F

12/02 11:27, 1年前 , 13F
不得使用以精障理由減刑
12/02 11:27, 13F

12/02 11:30, 1年前 , 14F
假設:一般人殺人會判10年
12/02 11:30, 14F

12/02 11:31, 1年前 , 15F
精神病殺人也是判10年 病歷+強制就醫年數
12/02 11:31, 15F

12/02 11:32, 1年前 , 16F
所以精神病的刑期= 一般人刑期+強制就醫
12/02 11:32, 16F

12/02 11:32, 1年前 , 17F
不會因為你有病就能減少
12/02 11:32, 17F

12/02 11:33, 1年前 , 18F
這是告訴所有人 犯錯是要付出代價的
12/02 11:33, 18F

12/02 11:37, 1年前 , 19F
權利都要人人平等 罪刑怎麼沒要人人平等
12/02 11:37, 19F

12/02 13:28, 1年前 , 20F
12/02 13:28, 20F

12/02 13:58, 1年前 , 21F
哪可能治好==
12/02 13:58, 21F

12/02 13:58, 1年前 , 22F
治好不就沒辦法繼續犯罪了嗎
12/02 13:58, 22F
文章代碼(AID): #1ZYMsPtC (Gossiping)
文章代碼(AID): #1ZYMsPtC (Gossip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