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確診者投票要罰 恐釀「憲政危機」
※ 引述《chirex (不含銅鋰鋅)》之銘言:
: : 傳染病防治法>憲法?
: 這不是 傳染病防治法>憲法,
: 他只是規定說你不能出門,
: 沒有禁止你投票。
: 但你出不了門,怎麼去投票所投票?
: 這就是法律在立法時上所未先料到,
: 在實務上面會遇到的盲點,
: 不論是各國都會遇到。
: 法律不可能萬無一失的,遇到狀況就修法,
: 或是想出規範來解決而已。
: 所以SOP很重要,但SOP沒想到的部分,
: 下次就補強而已。
: 就是這麼簡單。
只有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可以凍結憲法選舉
那是國家處於動亂時期 進入緊急狀態 戒嚴的時候
你拿傳染病防治法當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用??
國家本來就應該依憲法 給每個人投票權
故意讓人民處於不能投票的狀況 卻不想辦法解決
還好意思說代表民主?? 笑死
違憲就違憲 沒什麼好說的
除非你把憲法的中華民國國民 修成健康之中華民國國民
不然就是違憲!!
而且事情不是不能解決 只是你怠惰 不去做郵寄投票、電子投票、臨門選投
還好意思說代表民主?? 笑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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