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確診者投票要罰 恐釀「憲政危機」

看板Gossiping作者 (紅色十月)時間1年前 (2022/11/21 09:38), 1年前編輯推噓4(408)
留言12則, 6人參與, 1年前最新討論串5/17 (看更多)
其實並不只這個問題, 我們的勞基法還有84條之一, 所以很多人在假日需要工作、適用輪班制的、 或是用約定的特殊日期上班, 也就所以台灣的禮拜六禮拜天跟國外不一樣、到處都有在營業。 這些受雇人於11月26號都無法投票, 而我國的憲法規定投票是普通、平等,直接、無記名, 並沒有限定只能在某一天投票。 現在限定只能在中選會的那一天投票,還只能在特定場所, 實質上就是剝奪了這非常高比例的人的投票權, 更何況是不在台灣境內的旅外台灣人。 有沒有人想過來提起憲法裁判呢? 起手勢該如何? 發個存証信函跟中選會要求不在籍投票?不同日期投票嗎? 有沒有對這議題小有研究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0.46.19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68994737.A.D5E.html

11/21 09:39, 1年前 , 1F
確診者大概有30萬票喔喔喔喔ㄛ
11/21 09:39, 1F

11/21 09:44, 1年前 , 2F
您所提到的這些人會因為出門投票而被罰?
11/21 09:44, 2F
會因為事實上無法到投票所投票, 而實際上被剝奪公民權利。 ※ 編輯: court0043 (101.10.46.196 臺灣), 11/21/2022 09:46:21

11/21 09:49, 1年前 , 3F
照這說法那睡過頭也算是被剝奪權利了
11/21 09:49, 3F
請不要做這種愚蠢的舉例, 所謂的事實上無法,是例如你的戶籍在中南部, 可是你是排班制、選舉當天就是要在台北工作, 所以事實上做不到去台中投票。 誰管你什麼睡過頭、在馬桶上拉肚子的!

11/21 09:50, 1年前 , 4F
08:00~16:00應該是大夜班睡覺的時間
11/21 09:50, 4F

11/21 09:52, 1年前 , 5F
不通報就不確診,這禮拜確診應該小於一
11/21 09:52, 5F

11/21 09:53, 1年前 , 6F
11/21 09:53, 6F

11/21 09:55, 1年前 , 7F
沒有寫限定在某一天所以主管機構限定也
11/21 09:55, 7F
中選會就是限定在11月26號.

11/21 09:55, 1年前 , 8F
沒違法
11/21 09:55, 8F

11/21 10:02, 1年前 , 9F
憲法說人有投票自由,法律說20歲才能
11/21 10:02, 9F

11/21 10:02, 1年前 , 10F
投票是不是直接違憲?
11/21 10:02, 10F
憲法第130條明定選舉權是20歲, 是要違反什麼鬼啦!

11/21 10:13, 1年前 , 11F
勞基法有規定雇主要給假或是給錢
11/21 10:13, 11F
有給選票嗎? 現在這邊連有點厲害的人都一個都沒有嗎? ※ 編輯: court0043 (211.23.163.138 臺灣), 11/21/2022 11:29:47 ※ 編輯: court0043 (211.23.163.138 臺灣), 11/21/2022 11:31:18

11/21 11:47, 1年前 , 12F
GaussQQ: 817 的智慧?
11/21 11:47, 12F
文章代碼(AID): #1ZUjQnrU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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