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便利商店寫「現金價無發票」是啥意思??

看板Gossiping作者 (??)時間1年前 (2022/11/14 05:51), 1年前編輯推噓-2(2463)
留言69則, 4人參與, 1年前最新討論串3/12 (看更多)
※ 引述《gloriatin (辣手蘿莉)》之銘言: : 首先,請釐清商業行為 和 轉讓行為, : 商業行為又要看營利事業…巴拉巴拉的一堆規定 : 你一直糾結的點來看, : 就是在營利銷售點的營銷行為是否有開發票 : 如果是個人批量買斷時,登記主已開立發票, : 而後在原地點買斷主轉讓貨品時, : 並沒有需開立發票的依據 : 除非買斷時同時申請以個人為單位的營利事業, : 問題是商業司收嗎? : 每次批量買斷轉讓就申請並開發票 : 每次售罄就終止登記證, : 你當公務員真的每天鹹到沒事幹就是了? https://bit.ly/3ULCBSY 官員指出,這種做法恐怕有違營業稅課徵的精神,但由於是新興交易樣態,實際違法與否 ,還要以個案查核認定; 依營業稅法第28條規定,超商業者既然已經有固定營業場所,就算是以個人名義經營團購 ,無論每月交易金額多大,都應該主動向國稅局申請稅籍登記。 你說有沒有依據? 有啊 阿你說商業司收嗎? 查了一下架構 代表你根本搞錯搞大囉 這是財政部國稅局管的喔 國稅局超愛民眾去申請稅籍的啦 偷渡商業司是哪招 笑死 至於公務員嫌到沒事幹要幫忙終止登記證?? 你這啥? 終止是營業人自己要去提出的啊 一旦營業人提出終止不幹了 公務員也就要去看是否可終止 什麼叫嫌公務員沒事幹? 這本來就公務員要做的事 有申請就去做事 懂? : 另外同樣的銷售模式也存在於部分餐飲業 : 您是否有遇過現金結帳不開發票的酒促小姐呢? : 其實她賣的酒通通在酒商賣給經紀公司時就開過發票了 : 或許賣給小吃熱炒時也開過發票 "或許" 代表你都是猜的 酒促案例你都在猜 那還有甚麼好拿來當解釋的?? : 甚至最後酒促跟店家結帳時也會有發票 : 但是客人從酒促手上拿錢換酒時就沒發票 : 因為那不是商業、營利 : 而是轉讓 : 同理還有一些切貨轉銷業在用 : 只是其中的細節很難說的清楚 : 想讓大家認同麻煩先去修民法、稅法、商業法 : 用法律條項款目號來取代你認為會更好一些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9.74.24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68376314.A.B3E.html ※ 編輯: wpd (118.169.74.241 臺灣), 11/14/2022 06:06:28 ※ 編輯: wpd (118.169.74.241 臺灣), 11/14/2022 06:14:20

11/14 06:23, 1年前 , 1F
快去檢舉漏開發票看看?
11/14 06:23, 1F
內文更新 他那個商業司笑死 我想了一下就去查 果然查了 國稅局跟商業司完全是不同單位 無隸屬關係的 怎麼會跳針出商業司?? 偷換概念?? ※ 編輯: wpd (118.169.74.241 臺灣), 11/14/2022 06:29:09 ※ 編輯: wpd (118.169.74.241 臺灣), 11/14/2022 06:30:14

11/14 06:33, 1年前 , 2F
你為什麼不把文看完?
11/14 06:33, 2F
他扯出框架了耶 + 用或許的方式想印證什麼東西 這還需要看完?? ※ 編輯: wpd (118.169.74.241 臺灣), 11/14/2022 06:34:50

11/14 06:34, 1年前 , 3F
斷章取義第一人欸
11/14 06:34, 3F
你懂斷章取義是什麼嗎?? 是別人跳出框架然後你要求我必須完全順者他跳出的框架?? 笑死 ※ 編輯: wpd (118.169.74.241 臺灣), 11/14/2022 06:36:37

11/14 06:35, 1年前 , 4F

11/14 06:35, 1年前 , 5F
第一段就講明了,店家跟個人行為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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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06:35, 1年前 , 6F
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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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說可能有稅籍登記的問題,而非開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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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票的問題,要超過規定金額才需要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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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06:37, 1年前 , 9F
我說的是,你對你自己的PO文不看清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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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有違法之處 --> 這個是指店家跟個人拆分"恐"有違精神 尚需再認定 去做稅籍登記--> 這個不是"恐" 這個是肯定句 意思就是"即便"可以拆分 也要個人登記 ※ 編輯: wpd (118.169.74.241 臺灣), 11/14/2022 06:39:36

11/14 06:37, 1年前 , 10F
所以你笑死了嗎?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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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06:38, 1年前 , 11F
結果連公務員也是否或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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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06:39, 1年前 , 12F
自己引用的文章自己不好好看完,斷章取
11/14 06:39, 12F
我看的超懂的 兩層意思上面解析了

11/14 06:40, 1年前 , 13F
義,還以為我在說網友的回應,結果因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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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06:40, 1年前 , 14F
這樣笑死,R.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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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太慘了 你上篇說已經有發票所以不用再開 這點早就陣亡了啦 ※ 編輯: wpd (118.169.74.241 臺灣), 11/14/2022 06:41:29

11/14 06:40, 1年前 , 15F
還在拆分X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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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06:40, 1年前 , 16F
沒看到前面說的嗎?經常性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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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06:40, 1年前 , 17F
你腦補真大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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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06:41, 1年前 , 18F
所以要稅籍登記還不是要有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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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篇推文一堆人說看過一堆 鄉民都說看過一堆了 新聞也報過好幾篇了 還在沒有經常性??

11/14 06:41, 1年前 , 19F
自己的引文,看清楚啊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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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wpd (118.169.74.241 臺灣), 11/14/2022 06:42:42

11/14 06:41, 1年前 , 20F
有沒有這條件還要查,結果通篇還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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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06:42, 1年前 , 21F
恐或許可能,笑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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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06:42, 1年前 , 22F
你的引文有說要開發票嗎?你可以繼續阿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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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06:42, 1年前 , 23F
沒關係,但事實上就是不用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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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06:42, 1年前 , 24F
你是不是把稅籍登記跟開發票畫上等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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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篇我早就提過N次20萬了 看來你是睡眼惺忪沒看文的那種 ※ 編輯: wpd (118.169.74.241 臺灣), 11/14/2022 06:43:39

11/14 06:43, 1年前 , 2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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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06:43, 1年前 , 26F
經常性原來是你看過就說有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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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06:44, 1年前 , 27F
你也太好笑了吧,與否就是要人去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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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06:44, 1年前 , 28F
所以你證實了該店長20萬xN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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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合法能拆分 才能主張低於20萬啊 拜託你多看一下前一篇再來 如果可以拆分(不要"恐違法") 我超支持的 大家都來省稅 ※ 編輯: wpd (118.169.74.241 臺灣), 11/14/2022 06:45:11

11/14 06:44, 1年前 , 29F
你說的是N個人呦,而且你證實了?還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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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06:44, 1年前 , 30F
的腦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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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06:45, 1年前 , 31F
有沒有出過社會啊?講的話也太幼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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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死 你講的話也是八卦版太幼稚啊 ※ 編輯: wpd (118.169.74.241 臺灣), 11/14/2022 06:46:48

11/14 06:45, 1年前 , 32F
我覺得不是幼稚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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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06:46, 1年前 , 33F
是缺乏了大部分的人都有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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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上半場拿開過發票不需再開論點 這已經陣亡了 真的別再搞笑了

11/14 06:46, 1年前 , 34F
結果他也跟原po一樣嘛,自己說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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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wpd (118.169.74.241 臺灣), 11/14/2022 06:47:55

11/14 06:47, 1年前 , 35F
第一次看到有人臉腫到父母都要認不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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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06:47, 1年前 , 36F
問題是你也跟八卦版差不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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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06:47, 1年前 , 37F
,還覺得自己是對的,你們台灣人就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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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06:47, 1年前 , 3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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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06:47, 1年前 , 39F
幸好沒人被原PO騙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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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06:48, 1年前 , 40F
這水準還好意思笑八卦版鄉民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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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06:49, 1年前 , 41F
阿Q~勝利~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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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這上半場就陣亡的真的別來了 連我講了大概七八次的的立場都沒看 就來亂咬人 ※ 編輯: wpd (118.169.74.241 臺灣), 11/14/2022 06:50:22

11/14 06:49, 1年前 , 42F
你的引文完全沒有支持你的論點,要再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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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06:49, 1年前 , 43F
立發票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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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06:49, 1年前 , 44F
你都快涼透了,怎麼還說人陣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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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06:51, 1年前 , 45F
因為你的立場根本是錯的啊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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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06:52, 1年前 , 46F
有隻瘋狗亂吠亂咬,然後還說試著教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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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06:52, 1年前 , 47F
眾人在亂咬,這真的是教不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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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06:52, 1年前 , 48F
最後用你的言論做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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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06:52, 1年前 , 50F
b2b b2c 先搞懂好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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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06:53, 1年前 , 51F
1.所以你證實了該店長長期經手收帳月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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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萬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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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06:53, 1年前 , 53F
我昨晚那篇文就問你個問題,但遲遲等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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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06:53, 1年前 , 54F
到你的答案,你覺得誰逃漏稅?明說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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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06:54, 1年前 , 55F
好啦,交給其他人打了,上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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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你見解狹隘 文章已經講過很多次沒有要咬誰逃漏稅 我反而是支持小老百姓做生意都可以拆分 每人低於20萬 省稅 不要雙標即可 講好幾次了不要不信 ※ 編輯: wpd (118.169.74.241 臺灣), 11/14/2022 06:57:35

11/14 06:57, 1年前 , 56F
啊,忘了說,店長是跟單店買呦,不是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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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06:57, 1年前 , 57F
公司,這個前提你就錯了(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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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誰跟誰拆分,向誰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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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跟單店買 跟總公司買 都一樣啊 ※ 編輯: wpd (118.169.74.241 臺灣), 11/14/2022 06:58:24

11/14 06:58, 1年前 , 59F
完全不一樣喔(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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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06:59, 1年前 , 60F
誰跟誰拆分,向誰買,就不一樣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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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06:59, 1年前 , 61F
店長向單店買,還要跟誰拆分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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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07:00, 1年前 , 62F
你覺得這個過程中誰逃漏稅?要回答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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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07:00, 1年前 , 63F
這問題對你來說應該不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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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07:00, 1年前 , 64F
你這麼有"主見",肯定胸有成竹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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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07:00, 1年前 , 65F
誰~逃漏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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擺在同樣店內銷售有機會視同店家銷售 (我沒說一定喔 "恐"有違立法精神而已) 不然就可以左手低價開發票賣給右手 再放回店內賣不開發票 這麼好懂的例子你還想不通喔 以為已經開過一張發票就可以跳脫? ※ 編輯: wpd (118.169.74.241 臺灣), 11/14/2022 07:04:08

11/14 07:04, 1年前 , 66F
原來是恐~文啊,早說嘛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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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07:04, 1年前 , 67F
那就是廢文了,浪費我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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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07:05, 1年前 , 68F
沒人逃漏稅~只是原PO自行腦補,恐~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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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07:05, 1年前 , 69F
..沒事了,大家散會囉
11/14 07:05, 69F
你腦補團購開過一張發票就不用再往下開 這早就陣亡了 上一篇幾個人也講過了 進貨發票跟賣出發票是兩回事 ※ 編輯: wpd (118.169.74.241 臺灣), 11/14/2022 07:1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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