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228紀念館館長曾經把老師砍死

看板Gossiping作者 (進擊的勞工)時間1年前 (2022/11/06 19:58), 1年前編輯推噓10(1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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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encoreg57985 (@@)》之銘言: : ※ 引述《loveseawind (loveseawind)》之銘言: : : 如題 哇靠 : : 我看到有人提起 : : 今天才第一次知道 : : 我以為那個律師砍死人當司改已經夠誇張 : : 這個館長 在讀中學時 : : 當眾砍斷老師頭顱 : : 老師真的死的有夠淒慘 : : 過了這麼多年根本沒人記得他 : : 補充:老師叫江新同 : : 然後我們的政府居然任用這種人為 : : 228紀念館館長 : : 是在諷刺228受難者家屬嗎? : : 這樣來說 幾十年後 : : 王景玉是不是也要當官啊? : 左膠這種故意殺人犯挺得下去 : 還擔任機關首長 : 那怎麼苗栗縣長候選人傷害致死和殺人未遂緊咬不放 : 這也太雙重標準了吧 : 看來是綠能你不能 GOOGLE了一下這個當年手法真的很兇殘 政府是不是搞錯了什麼,常說犯人已經付出法律責任那是指法律上的 是說你法律上的刑期服完 表示你不會再遭法律上的公權力再追訴 法律責任之後還是有行使公民之權利 但是兇殘殺人的事實就是事實是不可也不該被抹煞的印記 重大犯罪的社會責任應該跟這罪犯餘生一路帶到棺材裡 社會上需要被給機會的人太多了而不是殺人犯就應該被特別放大 那豈不是再鼓勵犯罪? 犯再怎樣大惡的罪十八年後還是沒差? 對了看了一下這種惡人在威權時期怎沒被軍警總部就地正法? 斧頭砍死老師結果關七年就假釋? 我委員長當年在幹嘛? 那時代不是去偷個西瓜隔天就被槍決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4.156.3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67735901.A.B26.html

11/06 19:58, 1年前 , 1F
用前科,比較好控制
11/06 19:58, 1F

11/06 19:59, 1年前 , 2F
就是要給高薪工作殺人魔才不會作亂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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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6 20:00, 1年前 , 3F
因為威權總部也是殺人狂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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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6 20:01, 1年前 , 4F
法律只是最低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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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對罪犯是臉上刺字連同後代貶為賤民,現代法治指示修正這種不公平 罪與罰有比例原則跟限量性(當然我覺得台灣嚴重不平衡) 但社會性來講不代表社會要給你原諒~ ※ 編輯: SUPER22K (123.194.156.36 臺灣), 11/06/2022 20:03:49

11/06 20:03, 1年前 , 5F
還沒滿十八歲吧!又是學生,如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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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6 20:03, 1年前 , 6F
事有和解那就不會重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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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6 20:08, 1年前 , 7F
真的有心贖罪應該低調做義工照顧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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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6 20:08, 1年前 , 8F
遺眷,還高調當高官受訪超噁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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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6 20:09, 1年前 , 9F
誰知道綠共的品行會低劣到雇用殺人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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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6 20:31, 1年前 , 10F
太恐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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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6 20:36, 1年前 , 11F
他到底贖了什麼罪有誰知道 他把薪水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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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6 20:36, 1年前 , 12F
給老師遺族了嗎還是做了什麼 在那邊說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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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6 20:36, 1年前 , 1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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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6 21:03, 1年前 , 14F
嘴巴贖罪吧 跟某些人嘴巴負責一個樣Zz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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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6 21:12, 1年前 , 15F
YT留言有人回憶他爸砸很多錢疏通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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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6 21:13, 1年前 , 16F
他爸醫生很有錢 就是個有錢的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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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6 21:16, 1年前 , 17F
而且他又是少年犯 假釋出獄沒前科呢
11/06 21:16, 17F

11/07 00:20, 1年前 , 18F
你要跟民進黨講道理,你是不是搞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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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7 00:20, 1年前 , 19F
什麼了?
11/07 00:20, 19F

11/07 00:31, 1年前 , 20F
坐牢稱不上贖罪 那只是他法律上應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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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7 00:31, 1年前 , 21F
刑罰而已 真的要贖罪就把薪水給老師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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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7 00:31, 1年前 , 22F
人或是捐出去 坐領高薪用嘴巴贖罪是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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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7 00:31, 1年前 , 23F
笑死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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