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為何虐待致死 不算殺人?

看板Gossiping作者 (柔柔)時間1年前 (2022/11/05 10:52), 1年前編輯推噓1(105)
留言6則, 4人參與, 1年前最新討論串4/6 (看更多)
根據刑法,意圖勒贖而擄人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 死刑、無期徒刑或十二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第 一項之未遂犯罰之。 預備犯第一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這個案子有擄人、監禁事實,並導致3人死亡,但沒有意圖勒贖,實務上會如何判刑? 更新 刑法302條:私行拘禁或以其他非法方法,剝奪人之行動自由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 ,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所以這個案子,實務上是判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獄中表現良好最多2-3年就出來了。致 死的就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表現良好3-5年就出來了。 ※ 引述《syearth (sysearth)》之銘言: : 請問一下 : 像是把人關起來的詐騙集團 : 一直虐待受害者 : 主觀上 加害人也能預見虐待人 可能會讓被害者死亡 : 偏偏法匠:他們只有虐待的故意 沒有殺人的故意 : 為何虐待致死 不算殺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125.146.136 (新加坡)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67616742.A.A4A.html

11/05 10:53, 1年前 , 1F
存簿、帳戶,不算勒贖嗎
11/05 10:53, 1F

11/05 10:55, 1年前 , 2F
不算
11/05 10:55, 2F
※ 編輯: roelove (27.125.146.136 新加坡), 11/05/2022 11:02:51 ※ 編輯: roelove (27.125.146.136 新加坡), 11/05/2022 11:11:45

11/05 11:20, 1年前 , 3F
當政府重人權,你就必然會遇到這問題
11/05 11:20, 3F

11/05 11:37, 1年前 , 4F
所以重人權的國家,治安相對會比較不好,
11/05 11:37, 4F

11/05 11:37, 1年前 , 5F
但台灣的治安世界排名第三,代表這數字大
11/05 11:37, 5F

11/05 11:37, 1年前 , 6F
有問題?
11/05 11:37, 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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