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男輕生害房屋成凶宅 友人、胞姊判賠189萬

看板Gossiping作者 (EMT大罪司教・六花王)時間3年前 (2022/10/28 11:59), 編輯推噓4(6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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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這樣轉嫁哦?! 都成年了 一人做事一人當 為啥要跟家屬求償 到時候把人逼急了 再跑到提告者的其他租屋處 「如法炮製」 豈非得不償失?! ※ 引述《akway ()》之銘言: : 備註請放最後面 違者新聞文章刪除 : 1.媒體來源: : 自由時報 : 2.記者署名: : ※ 若新聞沒有記者名字或編輯名字,請勿張貼,否則會被水桶14天 : ※ 外電至少要有來源或編輯 如:法新社 : 3.完整新聞標題: : 男輕生害房屋成凶宅 友人、胞姊判賠189萬元 : 4.完整新聞內文: :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吳姓女子把房屋出租給李姓男子,後來發現對方未正常繳納 : 租,亦拖欠水電費,上門查看未獲回應,但有聞到屋內傳出陣陣惡臭,誤以為未妥善清 : 食物,之後才接獲警方通知李男朋友俞男竟在屋內輕生,害房屋成為凶宅,氣憤向李男 : 俞男的胞姊求償,新北地院審理後判決李男須賠償189萬元,或俞女在繼承遺產範圍內 : 償189萬元,可上訴。 : 吳女提訴指出,她與李男的租期從前年3月至去年3月止,每月租金20000元,但從前年1 0 : 月起,對方未依約於每月10日前正常繳納房租,亦拖欠水電費,直至台電通知要斷電, : 才上門查看未獲回應,但聞到屋內傳出陣陣惡臭,誤以為是對方未妥善清理食物。 : 吳女指出,後來她接獲警方通知李男朋友俞男竟在屋內輕生,她認為李男違反租約把房 : 轉租或出借給俞男使用,俞男輕生數日後才被發覺,屍臭味瀰漫屋內各處、屍水滲入地 : ,房屋成為凶宅、價值減損,因此向李男及俞男的繼承人即他的胞姊求償258萬餘元。 : 對此,李男並未出庭亦未提出書狀陳述,俞女則主張,弟弟死亡後並未留下任何遺產可 : 繼承。 : 法官則認為,俞男當時已23歲,輕生時留有遺書,一一向家人留言、交代後事,可見他 : 時具有識別能力,可以預見房屋將成為凶宅,房屋交易價值大幅減損,判決李男賠償18 9 : 萬元,或俞女在繼承範圍內賠償189萬元,可上訴。 : 自由電子報關心您︰自殺不能解決問題,勇敢求救並非弱者,社會處處有溫暖,一定能 : 過難關。 : 安心專線:1925 : 生命線協談專線:1995。 : 張老師專線:1980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需放媒體原始連結,不可用轉載媒體連結: :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104209 : 6.備註: : 親友賠死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136.35.8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66929594.A.DF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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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移轉,是李男可以分得的遺產範圍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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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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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從遺產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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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就是遺產繼承範圍內賠償,看清楚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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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不及拋棄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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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必免就拋棄繼承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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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範圍內賠償沒看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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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遺產大於賠償金額,那家屬還是有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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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有繼承啊,在繼承範圍內本來就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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併繼承債務,但如果沒錢的話債主也是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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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拿不到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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姊姊有拿到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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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衰小的還是房東,如果遺產沒多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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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頭來根本拿不到什麼賠償金,虧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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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男亂給人用要負責 蠻靠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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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 這案例一定得賠,法院的判例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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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男賠189,或是某姐從遺產中賠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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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會變成李男和某姐互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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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奇請教 姊姊拋棄的話就李男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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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 12:14, 3年前 , 20F
繼承的話就李男or姐姐其一賠是這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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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李男要用什麼理由告俞姊啊 自己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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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 12:14, 3年前 , 22F
房東本來就理虧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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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 12:16, 3年前 , 23F
遺產賠償.扣光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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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 12:17, 3年前 , 24F
如果兩人都不賠也不告最後會如何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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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 12:26, 3年前 , 25F
本來就該承擔 特別是繼承人 今天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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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 12:26, 3年前 , 26F
成車禍意外死亡可以求償 還不是去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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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 12:26, 3年前 , 27F
償 有錢拿就要 賠錢就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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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 12:26, 3年前 , 28F
法理上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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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ZMrEwto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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