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畫面曝光!父遭「新北惡警」烏龍暴打重傷 兒痛批:一個都不會放過
原文恕刪
基本上台灣警察的問題 就是一開始建立制度的時候做半套的結果
台灣警察制度基本上是學日本模式 也就是中央管轄全國的警察(任免權)
跟地方無關
在1999年之後, 地方制度法實行之後變成
"警政署提供名單, 經縣市長圈選同意, 內政部公布產生"
不過可以理解的是, 警政署完全可以不甩地方, 可以尊重也可以不鳥.
更何況上面還有個內政部. 所以才會有人說 "權力本來就是內政部長的,我喬什麼?"
那說來做半套的地方在哪?
日本的中央管轄單位是 國家公安委員會, 權限包括 警察廳長官 警視總監...的人事任免
權
重點在於其組織方式, 由內閣總理大臣(台灣的行政院長)下設國家公安委員會,
委員長一員, 委員五員. 委員由內閣總理大臣提名, 參眾兩院同意後任命.
*** 重點來了: 不得有三人以上隸屬同一政黨 且不得兼任國家或地方公務員 ***
這個就是學半套的地方, 造成的結果很明顯
台灣的警察其實就是執政黨的工具 沒有任何制衡措施
唯一的方法就是換執政黨
更慘的其實是地方在野黨的縣市長 大部分的台灣人其實還是認為警察歸縣市長管
所謂有權力的沒責任 有責任的沒權力 就是最佳寫照
所以當我們覺得警察怎麼都在管不該管的事情的時候
現行能夠徹底改變的方法 就是有換執政黨
是希望下屆的立法委員選舉有人願意以此為政見
不管是成立 類似日本的警察委員會 還是乾脆下放給地方首長
至少給一個民意能直接反應的管道 讓台灣變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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