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法律系教授律師法官多數反死刑挺廢死?
※ 引述《sodistrues (true)》之銘言:
: 朋友A說他有些朋友是讀法律系的
: 他們都說法律系廢死是主流通說,
: 法官很少判殺人犯死刑,通常是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
: 法律系教授及律師法官算是台灣社會的菁英
: 他們真的多數反對死刑?挺廢死?
: 還是那些法律系學生虎爛?
其實這個問題是不一定的,台灣著名的刑法三大學者之一:林東茂教授,就是支持死刑
的學者,還有很多目前在職的法官、檢察官,他們大多數都是支持死刑的,因為只要經手
過殘忍的凶殺案,誰也沒有辦法原諒那些泯滅人性的兇手,只有身處優渥躲在安全地方
不食人間煙火的左膠,才會為了虛榮自命清高地支持廢死
唸法律系支持廢死的人,大多是仍在校園裡未出社會,對人性充滿理想與粉紅泡泡的考生
,還有一部分是,考不上的憤青,他們對於這個世界有諸多不滿,透過廢死來報復社會
以下文字段落為擷取林東茂教授著作《刑法總則》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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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除死刑的國家,其法秩序如何?墨西哥、巴拿馬與哥倫比亞,都是絕對廢除死刑的國家
,但毒販猖狂,社會秩序的動盪,簡直不可思議。保留死刑的國家,即為落伍與不文明?
越是工業化與都市化,犯為率越高,日本卻是一個反證,日本幾乎是世界控制犯罪最成功
的國家。有效的控制犯罪並未使日本成為一個暴虐的政府,而日本人的守法精神則是舉世
共睹,日本與美國,誰能其指不文明?
刑罰理論當中可以找到廢除死刑的依據嗎?依應報理論,重罪重罰、輕罪輕罰,殺人者死
,乃理所當然,正義的實現乃範疇上的無上命令。康德說過:如果文明社會做好決定,將
要解散社會,那麼,假使監獄裡尚有待決的死囚,也必須執行後再做解散。康德被認為是
德國思想傳統當中,最純粹的自由主義思想家。
一般預防理論又如何?一般預防理論發揮到了極致,必然強調,明確而且嚴峻的刑罰,最
能讓社會大眾計算犯罪的成本,為了徹底壓制犯罪念頭,重罪固然要重罰,輕罪也要重罰
,所以,一般預防理論並不反對「殺人者死」。
至於特別預防理論強調刑罰必須有彈性,如經科學檢測發現,犯罪人無改善可能,只好採
取防衛措施,將之永遠從社會隔離。最徹底的手段,當然是死刑。再社會化固然是特別預
防理論的最高理想,但並非唯一指標。從刑罰理論中找不到廢死的依據。
廢除死刑,只能乞靈於形上的理由,如人道原則。人道主義者會追問,誰有權力剝奪他人
生命?
誰有權力剝奪他人生命?這形上的發問確實難以回答。的確,生命的價值如果至高無上,
人就沒有權利去侵犯另一個人的生命。國家剝奪犯罪人的生命,形同以暴抑暴,國家又如
何塑造一個祥和的生活環境?這些都是合理的質疑。不過,廢除死刑之後,對受刑人的基
本價值的侵犯,我們同樣難以回答。當受刑人知道毫無出獄希望,人的基本價值、人的尊
嚴,將徹底崩落,重刑犯將如同動物一般被囚禁,毫無生命品質的苟活,以至於老死。人
有甚麼權力,對待受刑人如同對待動物?
廢除死刑的國家都允許墮胎。我國允許墮胎的幅度更是驚人,只要願意,可以隨意在優生
保健法找到人工流產的理由。純潔的胎兒,對於人世不構成任何威脅的生命,將來可能成
為貝多芬、米開蘭基羅、曹雪芹的生命,我們允許肆無忌憚的殺戮。但是我們卻無視於被
害者家屬的椎心泣血,無視於社會群體的無盡恐慌,對於還會回來殺戮的、沾滿血腥的兇
手,我們竟說,這兇手的生命價值高於純潔的胎兒,這是何等弔詭的思想?
處罰一個人,甚至處死一個人,不是為了滿足社會大眾的情感,不是殺雞儆猴,也不是防
衛一個虛擬的集體被害情境。死刑,只為了一個理由:殘暴的殺人犯必須在倫理上終極
的自我承擔。」死刑同時也證明了人的自主性:「自己思索、自己作主、自己負責、走自
己的死路。」
保留死刑,必須戒慎恐懼面對一個現實弱點:人不是神,人可能犯錯,可能形成司法謀殺
。但我想說的是,大約14世紀文藝復興以來,西方人逐漸驚喜自身理性能力的同時,人道
思想也不斷發芽滋長。19世紀中葉起,自然科學突飛猛進,更使西方人對自身的巨大理性
充滿信心。距離19世紀中葉,人類文明更向前走了百餘年,司法制度有了精緻的重大變革
,怎麼到了此時對自己銳利無比的理性害怕起來?事實上,對於重大犯罪,只要精確的實
踐追訴審判程序,謹守無罪推定與罪疑惟輕的原則,經過層層疊疊的繁複過濾,誤判的機
率趨近於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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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一個人,甚至處死一個人,不是為了滿足社會大眾的情感,不是殺雞儆猴,也不是防
衛一個虛擬的集體被害情境。死刑,只為了一個理由:「殘暴的殺人犯必須在倫理上終極
的自我承擔。」死刑同時也證明了人的自主性:「自己思索、自己作主、自己負責、走自
己的死路。」
──林東茂《刑法綜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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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山田、林鈺雄、林東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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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聽過是你的問題吧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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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是日派的老師,現今刑法學說以德派為主,上述三位老師皆是留德
李強不強我不知道,但至少我在念書的過程,沒有人會援引他的學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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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師是國內少數使用二階理論的人,基本上現在的刑法考試
應該沒有學生會使用二階作答,多是課堂上講到帶過而已
畢竟遇到容許構成要件錯誤的題目,使用二階作答,答案會怪
二階理論常被批評把正當防衛殺人和殺一隻蚊子等同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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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IdiotMa19 (182.234.177.30 臺灣), 08/29/2022 17:3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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