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中研院院士陳培哲看論文門 建議台大回收林智堅
我怎麼記得台大校規,
第十條
學生個人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予以勒令退學:
二、考試作弊,情節嚴重。
三、違反學術倫理,情節極為嚴重。
第十一條 學生個人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予以開除學籍:
二、連續考試作弊,情節嚴重。
除非
抄襲作弊 + 扯謊不承認 + 汙衊他人抄襲 + 拒絕接受審查 + 疑似偽造文書
我國最高學術機構認定,這些都是很不嚴重的小事
就不要到最後變成,你沒錯、他沒錯、他也沒錯、大家都沒錯,
台大校長督導不周道歉下台
笑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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